怀孕了更换单位,生育津贴标准怎么发放?

小萌虎1111


这个问题我刚好遇到过:

你所说的"生育津贴",准确来说应该是"生育保险",是"五险一金"中的一种保险。

按照我的经验:如果你的女的,你怀孕了,那你肯定不要主动辞职换工作,公司也不能无故辞退怀孕期间的妇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是连续买满一年社保,在你生育期间的孕检、生育费用都有报销(部分或者全部)。

如果你因为换工作,不能使用你的生育险,你也可以使用你老公的(男的也要交生育险),但是保险比例会低得多得多。

如果你老公也没有,你们也可以使用城乡医疗保险(如果你们有交的话),保险支付比例更加的低了。

总之:我建议你不要换工作,上面几种赔付,最终费用会相差大几千上万元。你要换工作,新公司明知道你怀孕,之后会休几个月产假他们还愿意聘请你?会给你继续买保险?如果新公司不在意,愿意马上就给你续上社保,那对你的生育险没影响。


小小的玩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以广东省为例,生育津贴申领受理条件:

1、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

2、当次怀孕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3、用人单位已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三条 职工享受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即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前检查的费用,终止妊娠的费用,分娩住院期间的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参照职工所在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标准执行。

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不属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按照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逆袭365天


如果换单位参保,中途要连续不间断购买一年才能申请生育津贴。只要换单位中间中断一个月就要重新累计满一年才能使用。

生育保险是向国家缴纳,最终的产假及医疗保障也是由国家发放和保障。无论你在什么企业工作,累计向国家缴纳保险金满规定的时间,都是享受规定的福利保障的,这个一般与单位无关。但是有些公司可能会找各种理由侵犯你的权益,到时候你应该向劳动管理机关和妇女保护组织寻求帮助,他们会出面干预。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小樊爱生活


建议暂时不要离职等到生了孩子奖金产假都拿到在离职,你怀孕他也不会开除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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