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少侠品金庸
欧洲那些国家的爵位不能跟中国的爵位直接对等的。
欧洲在罗马帝国崩溃后到近代之前一直都是封建制,就是大家占地为王,那块地方上其拥有一切权力。而中国自汉代起,封地也只是提供税金而已。比如赵云被封为永昌亭侯,是说永昌郡里的某一个亭是赵云的食邑。那里的几千户人家的赋税,是赵云的食禄。除此之外,赵云对那几千户人家没有军事权、司法权,赋税也是国家收上来之后,再交给赵云的。而欧洲一个男爵则对自己封地上的领民则有绝对的权力,可以任意让其交税,让其出劳役,让其当兵打仗,甚至让其去死。
我们现在所熟知的欧洲贵族“公侯伯子男”的爵位体系,在欧洲历史上是逐渐出现的。
以英国为例,最初出现的是伯爵(Earl),源自诺曼征服前的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当时,贵族们最开始被称为“哥塞特”(gesiths),意思是“国王的友伴”。
此后“哥塞特”逐渐被“塞恩”(thegn)取代。塞恩这个词含有“为他人服役者”。而那些被贵族所服务的大贵族,就被称为“伯爵”(ealdorman)。后来受到北欧维金人的影响,斯堪的纳维亚语中的eorl一词取代了ealdorman,此后又演变为earl.
1066年“诺曼征服”之后,征服者威廉开始以欧洲大陆的贵族模板构建自己的军事贵族体系。当时一共有1400人成为英国王室直属封臣,其中有180名高级贵族。扣除30名教会贵族,剩下的150名高级贵族中有12个人成为伯爵(Earl)或大男爵(great Baron)。
其余138人后来被成为男爵(Baron)。Baron这个词的愿意是领主,相当于lord。
此后出现了公爵(Duke)用来加封王室成员。侯爵(Marquess,也做Marquis)的概念来自于来自德意志地区,原意是指边疆伯爵领主。子爵称号(Viscount)源于法国,原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
至于一个伯爵或一个男爵能有多少武装力量,那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一个伯爵或男爵拥有的武装力量,要看其拥有多少产业,能供养起多少个骑士,多少个脱产雇佣军士,领地里有多少丁壮能充当辅助步兵等等……
比如14 世纪中期,英国伯爵理查德·塔尔伯特的军队包括 14 名骑士、60 名侍从和 82 名弓手;而牛津伯爵约翰·德·维热的军队则由 23 名骑士、44 名侍从和 63 名弓手组成。
以英法百年战争为例,当时英国已经是一个拥有400万人口的大国,但是跟随英王爱德华三世踏上克雷西战场的英军却只有12000人,而当时拥有2200万人口的法国,也不过动员了35000人参战。而阿尔库金之战中,法军损失过万,贵族阶级成员的损失可能超过五千人(包括一部分被俘但未被屠杀的),其中包括3名公爵,9名伯爵,92名男爵。
按照这个比例来看,一个男爵大致能动员100人左右的兵力,也就是一个连长级别,而一个伯爵(包含其下面的男爵)大致能拥有1000人左右的兵力,相当一个团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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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封爵体系与西方并不一样。
简单说,中国从西周开始都采取君主直属爵臣方式,爵主均向君主效忠,公侯与男爵的差距只是封地大小与地位高低。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就是这个意思。
汉代封爵实质只有两等。王只一级,侯分为郡侯县侯乡侯亭侯,差距只是食邑。在推恩令之后,王分土地给诸子需皇帝认可。
欧洲封爵体系虽各有差异,但共同特点是等级君主制。国王大公之下,公侯伯为第一级的封臣,子男为第二级,骑士为第三级。
大体上,最初只有伯男骑士三级。后期伯爵中强势者分出公爵,协助国王管理国家。边境地区伯爵因军事临机的需要成为边地侯,进而发展出侯爵。部分男爵作为伯爵的管理人成为子爵阶层。到此,欧洲爵位基本形成公侯伯子男的体系。
所以,国王接受公侯伯的效忠并有一票子爵男爵的直属。公侯伯接受子爵男爵效忠也有一票直属骑士。子爵男爵接受骑士效忠,自己兼任直属地骑士。骑士直接管理土地及土地附属的农民农奴,收取税金,具备领主裁判权及保护领民的责任。
下级封臣,均要履行对封爵者的贡赋与协助作战义务。这就形成,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这样一个封爵体系。就是说,伯爵名下的骑士,对国王没有直接的法定义务。换成汉语就是,王之王上,并非我王。
因此,西周之后,中国封爵没有相对独立的军队体系存在,只有少部分的部曲亲兵,无法提供对君主的协助作战义务。所以亭侯与欧洲男爵属不同性质的产物。
至于欧洲伯爵男爵能够有多少军队?
这就得要看封地大小,人口多寡,经济发展程度。但欧洲骑士很难养活,不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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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的男爵和三国的亭侯不能比。
历史上的欧洲国家贵族称号只有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五等爵位,而其中男爵不仅是最低的同时又是唯一一个不能世袭的爵位。
三国时期的爵位延续的是汉朝的20级爵位制度,他们从低到高分别是:一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汉武帝时期为避汉武帝刘彻讳改名列侯)。
《后汉书.百官志五》:“列侯……功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其意为在列侯中食禄于乡、亭者称为乡侯、亭侯。亭侯属于列侯中的一个较低等级。如汉末曹腾、曹嵩封费亭侯,关羽封汉寿亭侯,刘备封宜城亭侯等。从排名中我们可以知道,虽然亭侯在列侯中等级较低,但是亭侯所处的彻侯这一贵族是等级最高的,而男爵在欧洲国家中是最低的,所以不能和亭侯相比较。
12世纪初欧洲国王大部分高级世俗贵族都被封为男爵。其中少数与王室关系密切、封地较多者又被称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间。很快,大男爵发生分化,显赫者升为伯爵,其余与普通男爵不分伯仲。正因当时男爵在世俗贵族中占了很高比例,所以“男爵”一词长期作为贵族的集合名词使用。
电影《天国王朝》中主角巴里安继承父亲伊贝林男爵爵位时手下只有100人,因此推测一般的男爵应该有300-400人,而伯爵可能会有近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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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弄清楚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封贵族爵位的两种不同机制:分封制和食邑制。
所谓分封制,就是君主把一块土地分封给某个贵族,贵族就成为这块土地上的土霸王。土地上的田地、山水、人口,全部都归这位贵族掌管。贵族不但可以获得这块土地的收益,还可以在土地上颁布法令,裁判官司,甚至征兵。按欧洲的说法:我臣下的臣下,不是我的臣下,理论上甚至分封贵族可以命令他的封地人民拒绝服从君主的命令。
而食邑制度,就是君主把一块土地封为某个贵族的食邑,这个贵族拥有这块地盘名义上的宗主权。但是,他们仅仅享有经济权益,就是说这块土地上收来的税(粮食、金钱和其他出产)归这位贵族支配和享受。除此之外,这块土地的行政管理、司法审判依然归君主派来的官吏执行,这块土地上的军事权力归君主派来的将领军官执行。所有这些军官和文官都是向君主(中央政府)而不是贵族领主负责。这样,贵族对这块土地的控制力其实有限,最多算多了个提款机而已。
中国在周朝时候,采用的是分封制度。周天子分封了一百多个诸侯,都是实实在在有地盘,有权力的。当时周朝分封一共五等,即公侯伯子男。其中公爵、侯爵百里土地,伯爵七十里,子爵、男爵五十里。因为这些诸侯贵族都有实权,经过几百年后逐渐扩张,就反过来形成独立的割据势力,最后进入春秋战国的混战,周朝因此衰败灭亡。秦开始就实行中央集权制度,对封爵而言也采用食邑,仅仅有收益权,没有统治权汉朝初期封了诸侯王,诸侯王还是有实权,这些有实权的诸侯王又发动了淮南王之乱、七国之乱、梁王之乱等。到汉武帝时候,王国的权力也被中央收回了。于是中国正式告别那种实权分封制度。
至于说到三国时候的亭侯,实际上是从秦来的。秦国自从商鞅变法,设爵位彻侯,后因避汉武帝讳,改为通侯。后又改列侯。列侯大的享受一个县的贡赋,小的享受一个乡或者一个亭(相当于村)。享受一个亭贡赋的就叫亭侯。比如曹腾、曹嵩、曹操是费亭侯,关羽是汉寿亭侯,刘备是宜城亭侯等。由前面可知,这种亭侯就是只能获得一个亭(村)的贡赋作为收入,没别的特权。
而欧洲在古罗马时期,还是采用的中央集权。日耳曼人入侵后,把日耳曼部族的旧习俗带来,开始在西欧实行封建制度。其中,伯爵是军区领导一个伯爵麾下可能有相当于今天一个省或郡的地盘。而男爵则是伯爵的部下,是五等爵位的最低一等。他们在自己封地内都是有征兵权力的,和三国的亭侯完全不一样。
当然,贵族麾下兵力多少,与他们领土的大小、人口的多少都有关系。伯爵作为封建时代的军区指挥官,一般可以征集少则数百,多则数千的兵力;男爵作为基本的领主,往往也能征召至少百人规模的军队。如果他们还同时担任了联合军中的职务,麾下兵力还可能进一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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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当于,总的来说,欧洲的爵位并不能和中国的爵位对等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