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升级!吴桥、献县、河间实行居民出行管控

吴桥县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居民出行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吴政告〔2020〕3号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吴桥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公告之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居民出行临时管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格控制出行。每户家庭每两天以上指派1名家庭成员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后,出门采购生活物资,返家后立刻清洁消毒。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公务需要、在商超和药店上班外,一律不得外出。

二、全县所有村庄、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出入一律测温,并出具有效证件。非本村和本小区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不得进入村庄和小区,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三、全县居民要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管理,一天两测体温,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村委会或社区报告,并立即实行自我隔离。

四、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在外返回人员,须立即主动向居住地村委会或社区报告并进行自我隔离。不主动申报,私自在外活动,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法严厉追究责任。

五、对拒不听从各卡点、村委会、社区和其他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将严肃问责,同时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对任何私自举办参与集体出行、就餐和其他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六、党员干部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亲属,带动街坊邻居,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居民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全体居民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凝聚群防群控合力。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暂时的不便,是为了我们能够更快地战胜疫情,更快地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只要全县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我们就一定能够以最快的速度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全县居民出行临时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吴桥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4日


献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实行村民出行

管控措施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按照省、市一级响应要求,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4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实行村民出行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非本村的外来车辆、人员一律不准进入,严格控制村民出行。每户家庭每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出门采购生活物资(出行必须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规定必须上班的企事业单位工作外,原则上不要外出。

二、所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亲戚,带动朋友、邻里,协助村工作人员劝导村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三、对拒不听从村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问责。

四、负责包联村户的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包联责任,按时上岗履责,主动配合检查站点等工作人员做好管控工作。对于履职不到位的,给予追究问责。

五、各乡镇(街道办、农场)、县直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减少外出活动,全面动员群众自觉居家,以更大范围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六、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献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4日


河间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实行十条措施加强人员管控的通告

目前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已经确诊6例,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为防止疫情扩散,从即日起,强化十条管控措施,最大限度限制人员流动,严格人员管控。现通告如下:

一、每户家庭每天只能安排1名家庭成员戴上口罩外出1次采购生活必需品。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公务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基本生活及其它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岗位上班之外,原则上不再外出。

二、所有村(街)、社区、居民小区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只保留一个进出口,村(居)民一律测量体温、凭身份证进出。机动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出。外村(街、社区、居民小区)及外地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村(街)、社区、居民小区。

三、确有需要去河间以外的人员,要提前报告,并履行相关的报备手续,经村(居)委会、单位同意后方可。返回时,要先如实报告在外轨迹,经核实且无发热等症状,经村(居)委会、单位同意后方可返回,返回后要居家隔离14天。

四、村(街)、社区、居民小区内生病需就医的人员,除有河间市人民医院不能救治的病之外,一律在河间市人民医院就医。尤其是有发热等症状的患者,必须先到河间市人民医院就诊。乡(街办)、村(社区)要履行严格的报备手续,并派车派员监督。

五、严禁全市所有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集聚性活动。红白事要压简至最小规模,“红事”要做工作,停办或延期;“白事”一律从简,并提前向所在村(居)、单位报备。

六、要全面摸排河间在外人员,并由本乡镇村、街办社区和相关单位负责电话通知,一级响应机制解除前一律不得返回。

凡外地在河间务工或经商的人员一律不得返回,由市公安局摸排后,防控办责成相关单位及时通知。企业复工所需的管理技术人员,经批准返回后,要先隔离14天,无症状方可上班。

七、对拒绝接受检查,拒不听从卡点、检查点工作人员管理劝阻、寻衅滋事甚至聚众闹事等违反本通告相关要求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从严从重打击。

八、全市所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必须严格执行本通告要求,发挥好带头作用,同时管好自己家属、亲戚,并主动做好朋友、邻里的工作,努力做到不出门、不上街、不串门、不聚集、不赌博。拒不执行者,是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要从严从重给予党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报送人大、政协处理;党员干部的家庭成员违反规定的,从严从重处理党员干部;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先免职。

九、所有卡点、检查点工作人员要按时上岗履职,严格管控到位;对于不落实管控要求、履职不到位的,一经发现,严肃问责。

十、发热人员、一般外出人员外出,都要填写外出登记表,建立档案,由各卡点、检查点工作人员负责落实。

乡镇、街办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做好。

以上十条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河间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吴桥微在线、献县发布、河间周报、沧州日报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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