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全!福州12個縣市區發佈最嚴防控禁令

緊急提醒!

鼓樓區、臺江區、倉山區、

晉安區、長樂區、馬尾區、

高新區、福清市、閩侯縣、

連江縣、羅源縣、永泰縣等

福州12個縣市區發佈最嚴防控禁令!


【鼓樓區】

2月4日

鼓樓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

應急指揮部

連發4份緊急通知


緊 急 通 知


市民朋友們:


根據市、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應急指揮部有關要求,請您配合做好以下事項:


即日起對您的小區實行封閉式管理,將在每個小區出入口設置卡點,請您主動出示身份證件,做好體溫測量。


2.外出須戴好口罩,不得參與任何形式3人以上聚集性活動。


3.積極配合政府機關、社區工作人員做好電話訪問、入戶摸排等工作。


4.1月23日以後從武漢回來的人員,必須到社區進行登記,實行集中隔離。


5.如果您的家庭成員、周邊親友或租住人員,有從湖北、溫州等地返榕的,請您主動勸導進行隔離,並向社區報告。


6.第一時間提供來自湖北、溫州人員線索,向所在社區報告,或通過12345、“鼓樓社區幸福通”微信公眾號、鼓樓區舉報電話(87551945)等渠道反映。


如有違反,公安部門將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追責。感謝您的支持與配合!


鼓樓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緊 急 通 知


鼓樓轄區各物業管理公司:


根據市、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應急指揮部有關要求,從即日起對小區實行封閉式管理,請您配合做好以下事項:


1.在每個小區出入口設置卡點,並關閉不常用通道,對每個進入小區人員進行體溫測量,發現異常,立即向社區報告。


2.嚴格控制外來車輛、人員進入小區,確需進入的必須登記,逐一建立信息臺賬。


3.做好來自湖北、溫州等地人員排查,發現相關線索,第一時間向所在社區報告,或通過12345、“鼓樓社區幸福通”微信公眾號、鼓樓區舉報電話(87551945)等渠道反映。


如有違反,相關部門將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追責。感謝您的支持與配合!


鼓樓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緊 急 通 知


鼓樓轄區各企業:


根據市、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應急指揮部有關要求,請您配合做好以下事項:


1.嚴格落實有關規定,不得在2月9日24時前復工。經批准復工復業的,應加強內部管理,落實每人每日體溫測量,並予以登記備查。


2.加強外地返榕人員管理,如有1月23日以後從武漢回來的人員,必須到社區進行登記,實行集中隔離。其餘外地返榕人員,應經14天健康管理觀察期後方可返崗。


3.配合物業管理公司加強企業員工進出管理。


4.第一時間提供來自湖北、溫州人員線索,向所在社區報告,或通過12345、“鼓樓社區幸福通”微信公眾號、鼓樓區舉報電話(87551945)等渠道反映。


如有違反,將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追責。感謝您的支持與配合!


鼓樓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緊 急 通 知


各機關事業單位:


根據市、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應急指揮部有關要求,請您配合做好以下事項:


1.加強外地返榕人員管理,如有1月23日以後從武漢回來的人員,必須到社區進行登記,實行集中隔離。其餘外地返榕人員,應經14天健康管理觀察期後方可返崗。


2.在本單位所有出入口設置卡點,對每位進入單位人員進行體溫測量,發現異常,立即向社區報告。


3.嚴格控制外來車輛、人員進入本單位,確需進入的必須登記,逐一建立信息臺賬。


4.第一時間提供來自湖北、溫州人員線索,向所在社區報告,或通過12345、“鼓樓社區幸福通”微信公眾號、鼓樓區舉報電話(87551945)等渠道反映。


如有違反,將通報您的上級主管機關和省、市新型肺炎防控工作應急指揮部。感謝您的支持與配合!


鼓樓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臺江區】

2月4日

臺江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

應急指揮部

發佈第5號通告


鑑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勢日趨嚴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福建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要求,經區防控指揮部研究,決定即日起實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責”十項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全體居民要以高度的責任感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區出臺的疫情防控各項規定。


二、全區小區、單位實行封閉式管理,人員進出一律測溫,並出示有效證件。外來人員和車輛一律嚴控,由管理人員做好登記備案。


三、居民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必須及時就診,並第一時間向社區、單位報告。對出現確診病例的,視情況對單元房、樓棟、小區進行醫學隔離。


四、近14天有重點疫區旅居史的返臺江人員,須在1小時內主動向居住地社區及所在單位報告,並配合做好14天健康管理和醫學觀察,按照市裡有關要求,隔離期從居住地所在社區或集中隔離點對觀察對象開始進行醫學觀察起算。不主動申報、拒絕接受測溫、醫學觀察等防控措施,將強制集中隔離觀察並依法追究責任。


五、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一律關閉。對違反臨時停業管制的行為,依法給予嚴肅處理。農貿市場、超市、藥店等場所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定期消殺,進入人員一律測溫、佩戴口罩。快遞、外賣實行無接觸配送。


六、“紅事”停辦,“白事”從簡,並提前報社區、單位備案。對於組織聚集性活動(包括但不限於聚餐、聚會、打牌等娛樂以及各類民俗活動等)及提供聚集性場所的單位和個人,將嚴肅處理。


七、做到不串門、不集聚,儘量不外出,外出必須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導每戶家庭每兩天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生活物資


八、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承租人員的管控和及時報告,如出租房發生疫情未及時報告,將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體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九、嚴禁各單位通知有重點疫區旅居史的人員返榕。除經批准同意的企業外,一律不得開(復)工。


十、黨員幹部、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帶頭作用,管好家人、親屬,積極主動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帶動街坊鄰居自覺遵守規定。


本通告自即日起施行,自福建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解除之日停止。


臺江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倉山區】

2月4日

倉山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

應急指揮部發布

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十個禁止”的公告


為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倉山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應急指揮部研究,決定即日起採取“十個禁止”的防控措施,現公告如下:


1.禁止違反封閉式管理規定。即日起全區所有村、小區實施封閉式管理,每戶家庭每2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員上街採購生活物資,其他人員非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或特殊情況外,一律不準外出。


2.禁止組織、承辦、參加聚集性活動(包括但不限於聚餐、聚會、打牌等娛樂以及各類民俗活動等)。


3.禁止瞞報、謊報、遲報2020年1月20日之後從湖北、溫州地區來榕或與從湖北、溫州地區來榕人員有接觸的信息。


4.禁止聚眾鬧事或以暴力、威脅等手段阻礙、妨礙有關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執行防控措施。


5.禁止已實施居家隔離的人員違反規定擅自外出。


6.禁止不佩戴口罩的人員進入公共場所。


7.禁止收留或出租房屋給在疫情防控期間從湖北、溫州地區來榕人員(已解除醫學觀察的除外)。


8.禁止企業、工地、個體工商戶等用人單位擅自提前復工或恢復營業。


9.禁止編造、散佈謠言,謊報疫情或以其他方法擾亂公共秩序。


10.禁止以哄抬物價、囤積居奇、製造或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等行為擾亂市場秩序。


對違反上述防控措施的行為,由公安機關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或給予治安處罰;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違反上述防控措施的人員及事件首次舉報的,經查證屬實,給予獎勵300元/次。舉報電話:12345、83445666。


本公告自即日起施行,至福建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響應解除之日止。


倉山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晉安區】

2月4日

晉安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

應急指揮部

發佈關於採取更嚴格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

(第9號)


廣大市民朋友們: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形勢依然嚴峻,為堅決防止疫情蔓延,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晉安區防控應急指揮部研究,決定立即採取更為嚴格的管控措施。現公告如下:


一、全體居民要嚴格遵守國家和省、市、區出臺的疫情防控各項規定,配合政府機關、社區工作人員做好電話訪問、入戶摸排等工作,並自覺居家觀察,除特殊需要外,

倡導每戶家庭每2天由1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生活物資。外出必須戴口罩。出現發熱等症狀,第一時間到定點醫院及發熱門診就診,主動告知醫生外出史相關情況。


二、即日起對全區村、社區、居民小區實行封閉式管理,外來車輛一律不放行、外來人口一律不讓進、進入人員一律檢查有效證件、測量體溫。


三、全面關閉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必需開業的農貿市場、超市、藥店等場所應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對違反臨時停業管制的,依法給予處理。

四、禁止一切聚集性活動,“紅事”停辦,“白事”從簡,不串門、不聚集、不聚餐,凡參加聚集性活動的人員,強制集中隔離觀察;造成不良後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近14天返榕、來榕人員必須第一時間主動向所在單位及居住地村、社區報告登記,並自覺居家觀察2周,每天測量體溫並做好記錄。凡不主動報告,拒絕接受測溫、醫學觀察、擅自外出的,強制集中隔離觀察。


六、實行最嚴格的出租屋管理制度,即日起禁止將房屋出租給新返榕、來榕的湖北及溫州等疫情重點地區的群眾,一經查實,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體單位或個人責任。對已出租房屋,應加強對承租人員的管控,發生疑似疫情,應第一時間向村、社區報告,未履行管控和報告義務的,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七、除經批准同意的企業外,全區各企業在2月9日之前不得開(復)工,並嚴禁疫情重點地區人員返榕。


八、鼓勵群眾舉報,歡迎第一時間提供來自湖北、溫州等疫情重點地區人員線索。晉安區各鄉鎮(街道)聯繫電話如下:


晉安區聯繫電話:0591-83660420;

鼓山鎮聯繫電話:0591-83665676;

新店鎮聯繫電話:0591-87935008;

嶽峰鎮聯繫電話:0591-83658183;

宦溪鎮聯繫電話:0591-87912027;

茶園街道聯繫電話:0591-87595534;

王莊街道聯繫電話:0591-83660304;

象園街道聯繫電話:0591-83653864;

壽山鄉聯繫電話:0591-87930034;

日溪鄉聯繫電話:0591-87932565

本公告自即日起實行。


晉安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

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長樂區】

2月4日

長樂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

應急指揮部發布

關於實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責”

十項措施的通告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入關鍵時期,為打贏這場阻擊戰,長樂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應急指揮部決定實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責”十項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全體市民要以高度的責任感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區出臺的疫情防控各項規定。

二、全區所有村莊、小區、單位實行封閉式管理

,人員進出一律測溫,並出具有效證件。外來人員和車輛一律嚴控,特殊情況由管理人員做好登記備案。

三、居民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必須及時就診,並第一時間向村、社區報告。對出現確診病例的,視情對小區、村組、住宅樓單元實行嚴格管理。

四、近14天有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的返回人員,須在1小時內主動向企業及居住地村、社區報告;不主動申報、拒絕接受測溫、醫學觀察等防控措施,將依法追究責任。

五、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街道商鋪一律關閉。農貿市場、米店、超市、藥店等場所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定期消殺,進入人員一律測溫、佩戴口罩。快遞、外賣實行無接觸配送。對違反臨時停業管制的行為,依法給予嚴肅處理。

六、“紅事”停辦,“白事”從簡,並提前報村、社區備案。對舉辦或承辦集體聚餐、參與聚眾活動(含民俗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將嚴肅處理。

七、做到不串門、不集聚,儘量不外出,外出必須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導每戶家庭每兩天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生活物資。

八、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承租人員的管控和及時報告,如出租房發生疫情而未及時報告,將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體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九、嚴禁各單位在2月9日之前通知疫情重點地區人員返航。除經批准同意的企業外,一律不得開(復)工。

十、黨員幹部、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帶頭作用,管好家人、親屬,積極主動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帶動街坊鄰居自覺遵守規定。


長樂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馬尾區】

2月4日

馬尾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

應急指揮部

發佈第13號通告


目前疫情防控工作已進入關鍵階段。近日,多地頻頻發生人群集聚引發的聚集性疫情,給個人、家庭和社會造成極 大的危害。為平穩有序安全渡過難關,希望全體市民群眾自覺支持、參與和配合防控工作,保護自我,守護家園,互相監督,同舟共濟,共同築起一道疫情防控的銅牆鐵壁。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遠離傳染源。不去重點疫區,不去人群聚集的公共服務場所,不食用和接觸野生動物,減少探親訪友。


二、做好個人防護。勤洗手,不隨地吐痰,保持環境衛生和室內通風,外出時要正確佩戴口罩。


三、配合防控工作。自覺接受體溫檢測,主動向社區報告重點疫區返榕或來榕人員以及疑似病人情況。


四、身體不適及時就醫。出現發熱、乏力、呼吸困難等症狀時,要第一時間到定點醫院及發熱門診就診,主動告知醫生外出史相關情況。


五、來榕、返榕人員自覺居家觀察。從外地回來,要自覺居家觀察2周,每天測量體溫並做好記錄。觀察期間,避免外出。


六、堅決杜絕聚集性活動。務必不折不扣做到不串門、 不聚集、不聚餐,不出門、少出門。凡是參與民俗等聚集性活動的,一經發現,立即隔離,任何人不得例外。


七、歡迎舉報監督。如有發現可疑人員和聚集性行為, 主動向屬地社區舉報。


此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福州市馬尾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高新區】

2月4日

高新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

應急指揮部發布

關於實施“防控疫情,十項紀律”

守護家園的公告


為確保福州高新區轄區平安和群眾生命健康安全,非常時期必須執行非常紀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福州高新區防控應急指揮部研究,決定即日起採取“防控疫情,十項紀律”的嚴查嚴管嚴控措施,現公告如下:


1、凡是高新區市民一律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嚴格遵守國家和省、市、區出臺的疫情防控各項規定。


2、凡是全區所有村莊、小區、單位和部門,嚴格實行封閉式管理,人員進出嚴格測溫並出具有效證件。外來人員和車輛嚴格進行管控,特殊情況由管理人員做好登記備案。凡是拒不配合各卡口、檢查點檢測的人員,嚴肅執行集中隔離觀察規定。


3、凡是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的市民,嚴格進行醫學觀察和及時就診,並第一時間向村、社區報告。對不主動排查和報告並造成不良後果的,將依法嚴肅追究村(社區)、鎮領導責任。對發現確診病例所在的小區、村組、住宅樓單元,嚴格實行封閉管理。


4、凡是1月20日之後來往湖北、溫州等疫區或與疫區有接觸、近14天有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的返回人員,嚴格要求在1小時內主動向企業及居住地村、社區報告並實行居家醫學觀察14天,不得外出;凡是1月20日之後外省(湖北省、溫州市外)入區人員,嚴格要求1小時內主動向單位、企業及居住地村、社區報告,填報一般健康信息登記表;不主動申報、拒絕接受測溫、醫學觀察等防控措施,依法嚴肅追究個人責任。


5、凡是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街道商鋪,嚴格實施關閉運營措施。農貿市場、米店、超市、藥店等場所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嚴格執行定期消殺,進入人員嚴格進行人員測溫、口罩佩戴。快遞、外賣嚴格實行無接觸配送。對違反臨時停業管制的行為,依法嚴肅查處。


6、凡是“紅事”停辦,“白事”一律從簡,嚴格執行村、社區備案制度。對舉辦或承辦集體聚餐、參與聚眾活動(含民俗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嚴肅問責處理。


7、凡是外出必須戴口罩,嚴格做到不串門、不集聚,儘量不外出。除特殊需要外,倡導每戶家庭每天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生活物資。


8、凡是房屋出租主體單位或個人,嚴格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嚴格執行承租人員的管控和及時報告;凡是出租房發生疫情而未及時報告,依法嚴肅追究房屋出租主體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9、凡是轄區各單位,嚴禁在2月9日之前通知疫情重點地區人員返區。凡是未經批准同意的企業,嚴禁開(復)工。若擅自開(復)工,依法嚴肅處理。


10、凡是黨員幹部、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帶頭作用,嚴格管好家人、親屬,積極主動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帶動街坊鄰居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凡是南嶼鎮、村鎮辦和各村(居)幹部落實“敲門行動”等防控工作不到位的,未採取有效措施制止、未及時報告轄區內聚集性活動的,嚴肅問責處理。


福州高新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福清市】

2月4日

福清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應急指揮部發布

關於實施防控疫情

“八個一律”“八個嚴厲”的通告


當前我市已進入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關鍵期,為有效防控疫情,守護美好家園,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經研究,現就實施防控疫情“八個一律”“八個嚴厲”通告如下:


一、“八個一律”


(一)非本省車輛、非本省戶籍人員一律嚴控進入我市。


(二)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從湖北、溫州等地來融人員一律嚴控


(三)全市所有村(社區、居民小區)一律實行封閉式管理,人員進出一律佩戴口罩、一律測溫,一律出具有效證件;發生確診病例的村(社區、居民小區),一律按防控要求從嚴管控。


(四)全市所有村(社區、居民小區)居民一律少出門、不串門、不聚集。即日起每戶家庭(居家隔離家庭除外)每天可指派一名家庭成員上街採購生活物資

,其他人員儘量減少出門。


(五)出現乏力、發熱、咳嗽等症狀,一律第一時間向村(社區)報告。


(六)被實施集中隔離、集中觀察、居家觀察的人員,一律不得外出。


(七)疫情期間一律不得聚餐、聚會、聚眾娛樂


(八)落實企業、房東主體責任,防控措施履行不到位的,一律依法追究責任。


二、“八個嚴厲”


(一)嚴厲打擊拒不執行市人民政府及疫情防控指揮部在疫情防控期間發佈的決定、命令的行為。


(二)嚴厲打擊拒不服從公安部門現場採取的防控措施,拒絕、阻礙、干擾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為預防、控制、消除疫情所採取的防疫、檢疫、治療等措施的行為。


(三)嚴厲打擊明知自己是感染人員、疑似感染人員或者密切接觸者,故意傳播或隱瞞傳染病病原體的行為,以及拒不配合接受檢疫檢查,拒不服從在指定場所醫學觀察(集中及居家隔離)、隔離治療的行為。


(四)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牟取暴利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五)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偽劣的口罩、防護服、消毒用品等防護產品和物資,藉機非法謀利的行為。


(六)嚴厲打擊盜竊、詐騙、哄搶、破壞、侵佔疫情防治救援物資、設備的行為。


(七)嚴厲打擊非法獵捕、交易、運輸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行為。


(八)嚴厲打擊擾亂疫情防控秩序、醫療秩序和社會秩序的其他違法犯罪行為。


希望社會各界同心協力,共同維護好疫情防控期間的社會秩序,歡迎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違反防疫工作規定的人員及事件,經查證屬實,獎勵1000元/次。舉報電話:12345、85167027。


本通告自2020年2月4日24時起執行,至福建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解除之日止。


特此通告


福清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

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閩侯縣】

2月4日

閩侯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

應急指揮部發布

關於嚴管嚴控“十個一律”的公告


未來一段時間既是疫情防控的關鍵期,也是可能出現的疫情爆發期。為確保閩侯平安,非常時期必須採取非常手段,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縣防控指揮部研究,決定即日起採取“十個一律”的嚴管嚴控措施,現公告如下:

  

1、凡是組織聚集性活動(包括但不限於聚餐、聚會、打牌等娛樂以及各類民俗活動等)以及提供聚集性活動場所的人員,一律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凡是參加聚集性活動的人員,一律強制集中隔離觀察


3、凡是1月20日之後來往湖北或溫州疫區且不主動報告的人員,一經查明,一律強制集中隔離觀察;


4、凡是1月20日之後與湖北或溫州疫區群眾有接觸且不主動報告的人員,一經查明,一律強制集中隔離觀察;


5、凡是拒不配合各卡口、檢查點檢測的人員,一律強制集中隔離觀察;


6、凡是收留或出租房屋給湖北或溫州疫區群眾不主動報告的人員,一律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7、凡是已實施居家隔離的人員,不遵守隔離規定,有擅自外出等行為,一律強制集中隔離觀察,隔離期從集中隔離之日起算14天;


8、凡是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狀病毒,仍進入公共場所或隱瞞情況與他人接觸的,構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責任;


9、凡是在公共場所不採取佩戴口罩等防護措施且不聽勸導的人員,一律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10、鄉鎮(街道)、村(居)幹部落實“敲門行動”“戰‘疫’播報行動”等防控工作不到位的,未採取有效措施制止、未及時報告轄區內聚集性活動的,一律嚴肅問責。


  請廣大市民朋友們積極舉報違反防疫工作規定的人員及事件,經查證屬實,獎勵500元/次。舉報電話:12345、22063562、22065562。


  本公告自即日起實行,至福建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解除之日停止。


閩侯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連江縣】

2月4日

連江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

應急指揮部發布

關於加強新增重點區域

來連人員管理的通知


各鄉鎮、縣直有關單位:


鑑於各地的疫情防控形勢日趨嚴峻,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福建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要求,全面做好我縣疫情防控工作,現將加強對新增重點區域來連人員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近段時間以來從新增重點區域方向到連江的人員(含新增重點區域來連人員、新增重點區域返鄉人員)應在抵達連江之日起14天內落實以下責任:

1.第一時間向用人單位、所在村居報告旅居新增重點區域的情況;

2.落實14天的居家醫學觀察,不隨意走動,不參加聚餐、聚會等活動,主動做好健康管理。


二、對於不申報旅居新增重點區域情況、不配合做好健康管理的新增重點區域來連、返崗人員,將由公安、衛健、防疫等部門實行強制集中隔離觀察,並視情追究法律責任。


三、加強新增重點區域來連人員管理未盡事宜,參照湖北、武漢來連人員做法要求,不漏一人,全面管控,嚴格落實健康管理。


特此通知。

連江縣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2月4日


【羅源縣】

2月4日

羅源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

應急指揮部

發佈第12號通告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勢嚴峻複雜,疫情防控工作已進入關鍵時期,為打贏這場阻擊戰,非常時期必須採取非常手段,經羅源縣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應急指揮部研究,決定從2020年2月5日零時起,對城區居民及進出縣域的人員實行嚴格的出行管控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嚴格控制城區(含羅源灣濱海新城)居民出行

1.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經營性場所暫停營業,具體恢復營業時間另行通知。

2.藥店、米店、農貿市場、超市、母嬰店(僅限經營嬰兒奶粉等必需品)等場所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定期消殺,進入人員一律測溫,佩戴口罩。

快遞、外賣實行無接觸配送。對違反臨時停業管制的行為,將依法給予嚴肅處理。

3.每戶家庭(居家隔離家庭除外)每2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員攜帶身份證上街採購生活物資,其他人員除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生病就醫、在農貿市場、超市、藥店和母嬰店上班外,不得外出。外出人員要按規定落實戴口罩等防護措施,不得扎堆購物或聊天,採購完生活物資即刻回家。

4.城區內的房屋租賃人員要嚴格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承租人員的監督管理和及時報告,如出租房發生疫情而未及時報告的,將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體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二、嚴格限制人員進出縣域

1.除羅源籍和在羅源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外,其他外來人員和車輛一律予以勸返。如執意入羅,必須進行集中醫學觀察14日。

2.羅源籍在外人員如無特殊情況暫停返羅,確需返羅的必須接受隔離檢查。

3.縣內人員若執意外出又返回的,必須居家隔離觀察14日。

4.運輸生產生活、城市運行、疫情防控等重要物資的車輛和人員不在此次限制範圍內,但應做好進出縣域的體溫測量檢查和登記備案。

我縣出行管控措施解除時間另行通知。對拒不執行傳染病預防和控制措施的,公安機關將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依法協助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構強制執行。行為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感謝您對疫情防控的理解、支持、配合,對您造成的不便,敬請諒解!

羅源縣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永泰縣】

2月4日

永泰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揮部

發佈第10號公告


當前,正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時期, 鑑於疫情形勢嚴峻,我縣將嚴格管控人員進出,根椐《傳染病防治法》《國境衛生檢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特發佈如下公告:

一、即日起,除永泰籍和在永泰工作的人員之外,所有外來人員和車輛一律予以勸返。如執意入樟,必須進行集中醫學觀察14日。

二、永泰籍在外人員如無特殊情況暫停返樟

,確需返樟的必須接受隔離檢查 。

三、縣內人員若執意外出又返回者,一律強制居家隔離觀察14日。

四、各守鄉護村的檢査崗對所有進出人員、車輛一律進行檢査,非本鄉本村的人員一律予以勸返

五、拒不執行傳染病預防和控制措施的,公安機關將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依法協助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構強制執行。行為涉嫌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以上規定不包括保障生產生活、城市運行、疫情防控等重要物資的車輛和人員。

感謝您的理解與配合,對您造成不便,敬請諒解!


永泰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新!全!福州12個縣市區發佈最嚴防控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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