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法律援助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法律援助事项的通知

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受援人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金昌市法律援助中心结合当前的工作实际,现就防疫期间相关法律援助服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需要在近期申请法律援助或进行法律咨询的群众,建议优先选择拨打甘肃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或登录12348甘肃法律服务网,进行联络咨询。请尽量减少外出,降低风险。

二、受援人及其代理人、有需要的法律援助人员和群众,确因特殊情况,必须亲自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相关事项的,所需的资料一律采用承诺制的办法,由受援人提供电子版,并就电子版和纸质版的一致性做出书面承诺,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补充提供纸质资料。

三、农民工讨薪维权等确需走访面询的群体性案件,应推选代表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鉴于市法律援助中心系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请所有到场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并且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避免在接待场所聚集及长时间逗留。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一如既往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并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敬请谅解。


<strong>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电话

1、金昌市法律援助中心:0935-5830267

2、金川区法律援助中心:0935-8213900

3、永昌县法律援助中心:0935-752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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