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告!钦州住宅物业小区要做到 “十个必须”!

最新通告!钦州住宅物业小区要做到 “十个必须”!

<strong>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住宅物业小区应对<strong>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十个必须”的通告

为落实自治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住宅物业小区(以下简称“小区”)属地疫情防控“十个必须”通告如下:

一、小区必须封闭管理,原则上只设置1个进出通道。

二、必须定时消毒,包括楼房的电(楼)梯、垃圾桶等所有公共区域、设施。

三、进入小区所有人员必须强制检测体温。发现体温异常者,要立即报告社区。

四、必须严禁外来人员、车辆进入,特殊情况须登记备案。

五、有发热症状者必须立即报告社区,并到指定发热门诊就诊。

六、垃圾必须日产日清,设置废弃口罩集中回收桶,按有关规定转运处置。

七、外地返钦人员必须报告,物业管理机构要同步向社区报告。

八、小区人员外出必须戴口罩,住户之间不得串门。

九、小区内必须禁止人员聚集,小区内娱乐、文体等人员密集场所一律关闭,公共区域严禁人员聚集。

十、必须落实业主防控主体责任,出租房屋内发生疫情的,依法追究业主责任。

以上禁止性措施解除时间,以另行通知为准。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3日

最新通告!钦州住宅物业小区要做到 “十个必须”!

图文来源丨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校对丨黄宇琨

审核丨罗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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