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疫指告〔2020〕11號


葫蘆島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指揮部關於對本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已確診人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信息的公告

葫疫指告〔2020〕11號

2020年1月31日10時30分至2月2日15時,遼寧省新增報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21例(49例—69例)。通過對上述21例患者活動地與武漢地區發生交集後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信息進行認真梳理,其中航班信息涉及14個班次,涉及1971人;鐵路信息涉及7趟,涉及同車5327人(同車廂377人);客運信息涉及1趟,涉及25人。

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指揮部要求:同乘下列交通工具(見附件)人員返家後,要第一時間到所在社區進行登記,暫時不要外出,保證居家醫學觀察14天以上,堅持每日測量體溫。在監測過程中,如您或您的家人發現異常請立即就近到指定發熱門診就診。

相關社區要第一時間向所在縣(市)區衛健部門報告並堅持跟蹤反饋情況。

特此公告。


葫蘆島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葫疫指告〔2020〕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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