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向疫期非法留宿旅客宾馆开出首张“处罚单”

为应对复杂严峻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普洱市思茅区于1月31日下发了暂停全区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通告。然而却有个别商户对此置若罔闻,我行我素。2月3日,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南屏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内酒店、宾馆进行清查过程中,发现一酒店有旅客入住。在核实情况后,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温某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2月3号,南屏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内酒店、宾馆进行清查过程中,发现鱼水路金泉商务酒店内有旅客入住。经查,入住的21名人员分别来自安徽、贵州、四川等地,并且宾馆在留宿旅客的同时,未对住宿人员身份信息进行登记。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防止疫情传播扩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重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要求,2020年1月31日,思茅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暂停全区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通告规定,全区范围内的酒店、宾馆、饭店、农家乐、快餐店、烧烤店、早晚点餐饮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金泉商务酒店老板温某某进行处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对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的行为责令改正。针对金泉商务酒店老板温某某两种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按照以人为本、宽严并济、教育为主的原则,对酒店实行合并处罚执行。公安机关呼吁广大群众在疫情(防控)攻坚期,一定要按照政府相关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

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酒店老板温某某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他向工作人员表示,希望广大宾馆酒店的老板一定要注意登记入住信息,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让旅客入住,以免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带来伤害。

记者谢玉鑫 通讯员张永生 黄琳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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