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檢察機關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期間案件管理工作公告
為貫徹落實中央、高檢院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和聚集,防止疫情傳播,保障訴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當事人訴訟權利,現就疫情防控期間全省檢察機關案件管理工作公告如下:
一、案件受理
檢察系統內部案件移送、流轉,原則上採用統一業務應用系統、內網郵箱等方式傳輸電子卷宗,或者以機要專線方式郵寄紙質卷宗。
檢察機關與其他辦案機關之間移送案件材料,開通安徽省政法智能輔助辦案系統(簡稱“206系統”)的,通過系統傳輸;不能通過系統傳輸的,儘量通過刻錄光盤或者機要專線郵寄方式進行。移送紙質案件材料的,請提前與檢察機關案件管理部門聯繫。
二、訴訟業務辦理
➤ 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等可通過12309中國檢察網(登錄該網站,點擊網頁“案件信息公開”模塊,使用有效身份證件註冊綁定後進行相關操作;
➤ 也可在手機上下載“檢察12309”APP或關注“12309中國檢察網”微信公眾號完成以上操作);
➤ 或者以電話形式查詢案件程序性信息,開展辯護代理預約;
提出有關申請、要求或提交書面材料的,可通過電話、郵寄等方式進行。
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申請閱卷的,檢察機關儘量提供電子卷宗光盤。
三、現場接待安全防護
疫情防控期間,確實需要來檢察機關現場辦理訴訟業務的人員,請自覺遵守檢察機關關於疫情防控的相關規定,佩戴口罩、接受體溫檢測、進行信息登記。
安徽省人民檢察院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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