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受害”却成“加害”,于心何忍?

2月4日,两名确诊患者因隐瞒行程和病情被深圳警方立案侦查。一名是64岁的女患者,多次隐瞒从湖北武昌来深探亲经历和发热病情,且在公共场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一名是38岁的男患者,从湖北自驾返深,与社区签订《居家隔离承诺书》后,拒不遵守居家隔离和每日测量报告体温等要求,连续多日外出,且拒不透露真实行程和活动。

新闻一出街,群情汹涌,各种愤怒表情“爆棚”评论区。两名患者原本是病毒的受害者,明明是公众同情的对象,却因为他们这种自私、不负责任的“魔性”心理和行为,使自己演变成社会的加害者,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和伤害,让人既痛心,又愤怒。

说实在的,谁也不想感染病毒,不想确诊得病。换了其他去过或来自疫情爆发地区的人,心里也都会担心和恐慌。毕竟,这场疫情突如其来,而且来势汹汹,谁都无法置身事外。但一个基本的认识,还是要有的,就是得了病就别躲,躲是躲不过的,唯有理性面对、积极治疗,才是科学的态度。

其实,身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只有据实报告,主动配合,才可以使自己获得及时的隔离与救治。这样躲着、掖着、藏着,病毒不会主动投降,自身遭受病毒的摧残与折磨也不会因此而减轻,反而心理的包袱会越来越重。说白了,病魔不可怕,因为有全社会的人一起斗争;心魔才可怕,一不小心就会走火入魔,成了它的俘虏和帮凶。

事实上,这两位患者一而再、再而三的隐瞒,已经将亲友、邻居、社区医护人员等众多密切接触者置于感染病毒的危险境地,成为了病毒不折不扣的帮凶。更可恶的是,因为个别这样的害群之马,让全社会努力构筑起来的抗疫防线被残忍地打开了一个缺口,还干扰甚至带偏了病毒防治研究工作的方向,可想而知造成多大的社会危害,公众有多愤怒也就不足为怪了。

也许,这个别“奇葩”患者还会喊冤,觉得自己本身就是受害者,公众不应该迁怒于他。将心比心,如果换过来,假设两位患者属于正常的群众,面对患者这种“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拒不遵守隔离要求”等任性行为,难道还会这样“淡定”吗?说到比心,患者的家属或其他知情者呢?他们的心又安放在哪了?“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是切断疫情传播途径、防止扩散的最有效措施,这些他们都不知道?不求他们大义灭亲,但总不能包庇隐瞒、讳疾忌医吧?这不是“同归于尽”的英雄气概,而是损人不利己的愚昧无知!

公共安全大是大非面前,遇险不能心存侥幸,有“病”更不可任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故意或过失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这两名患者,深圳警方已立案侦查。而此前,多地也有类似案例,均已立案并明确表态对于那些刻意瞒报、谎报疫情者,严惩不贷!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连续出现的隐瞒疫情案例,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一人任性,大家遭殃,引起公愤,还触犯了法律法规,这样的教训不可谓不深刻。在全民抗“疫”的当下,需要每个人主动配合、通力合作、严防死守,容不得一丝一毫的懈怠。如此,才有利于疫情防控大局,才是对自己和亲友乃至全社会的负责任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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