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這兩天69歲的雅安市天全人侯某有意隱瞞途經武漢漢口返雅的事實,多次在外活動,密切接觸群眾達100餘人,在醫生等多次詢問是否有武漢、湖北等地居住和旅遊史的情況下,其仍然否認,導致有30多名醫護人員密切接觸的事情在網絡不斷髮酵。
2月3日18時許,雅安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佈關於天全縣侯某感染新冠肺炎病毒情況的通報。通報中除了措辭嚴厲,還表明:目前,雅安市、天全縣公安、衛生、監委等部門已對侯某進行專項調查,查實後依法依規從嚴懲處;責成天全縣對該事件過程中幹部是否盡責、精準排查是否到位等情況進行倒查,對失職人員嚴肅問責。
侯某刻意隱瞞感染新冠肺炎病毒的事例
在所有人心中敲響一記警鐘:
防控疫情,要靠科學,
當然也離不開法治。
大今結合新聞事件,
為你梳理了疫情防控的一些法律問題。
讓我們一起尊法學法守法用法,
攜手打贏這場疫情防控阻擊戰!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一切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驗、採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信息綜合:川報觀察、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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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 | 夏海英
執行主編 | 楊建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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