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衡》第二十二卷│订鬼篇第六十五(3)


《论衡》第二十二卷│订鬼篇第六十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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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之三】

一曰:鬼者人所见得病之气也。气不和者中人,中人为鬼,其气象人形而见。故病笃者气盛,气盛则象人而至,至则病者见其象矣。假令得病山林之中,其见鬼则见山林之精。人或病越地者,病见越人坐其侧。由此言之,灌夫、窦婴之徒,或时气之形象也。凡天地之间气皆纯于天,天文垂象于上,其气降而生物。气和者养生,不和者伤害。本有象于天,则其降下,有形于地矣。故鬼之见也,象气为之也。众星之体为人与鸟兽,故其病人则见人与鸟兽之形。

一曰:鬼者老物精也。夫物之老者,其精为人,亦有未老,性能变化,象人之形。人之受气,有与物同精者,则其物与之交;及病精气衰劣也,则来犯陵之矣。何以效之?成事:俗间与物交者,见鬼之来也。夫病者所见之鬼,与彼病物何以异?人病见鬼来,象其墓中死人来迎呼之者,宅中之六畜也。及见他鬼非是所素知者,他家若草野之中物为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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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拙解】

一种说法是:鬼是人所见到的使人患病之气。气不调和则伤人,伤人之气便是鬼,这种气以虚象人形出现。故而病重者不和之气盛,不和之气盛则虚象人形之鬼到来,鬼到来则患病者会看见其虚象。假使人患病于山林之中,其所看见的鬼则是出现在山林之中的精怪。有人生病于越地,则病中看见的是越人坐在其身旁。由此而言,灌夫、窦婴之类的人,或许是当时伤人致病之气所形成的虚象。凡是天地之间的气皆属于天,天文显象于天空,其气降下而生成万物。气调和者益于生存,气不调和者出现伤害。气原本在天上有其各自的星象,当其降下,便成各种形象于地。故而鬼的出现,是星象之气所为。各种星宿之体生成了人与鸟兽,故而其使人患病时便会看见人与鸟兽的虚象之形。

一种说法:鬼是老物之精。老物,其精气可为人形,亦有未老之物,其性可以变化,成为虚象人形。人承受天之气,有与物具有相同精气之处,则同气之物与人之气有交互;及至患病精气衰弱,便有物的精气前来侵犯。何以证明?已有的事例:凡人与物之气交互,可看见鬼曾到来。病者所见之鬼,与那些致人生病之物有何不同?人患病看见鬼出现,好像是其本家墓中的死人来迎接呼唤他,便是家宅中的马、牛、羊、鸡、狗、猪六畜之气。如若所见到的是其他的鬼而非平常所熟知的人或物,那么便是别人家或者草野当中的物的精气所形成的。

【小议】

上述两段是王充以气成虚象的观点解释人所看见的鬼。原来王充并不是完全否定鬼的存在,而是换了一种说法。王充反对鬼有知、能害人的观点,并列举了很多事例对鬼神传说进行了批驳,然而他又独创了一种说辞,即“气”能构成“鬼”,也是陷入了一种怪圈。天有灾,人有祸。天灾是因天地之间的自然界的变化而导致,非人为,更与天神鬼怪无关;人祸则是因人而致,或有意,或无意,然而终归是导致了人间悲剧。无论是天灾亦或是人祸,受伤害的必定是人。所以,世人当同心避人祸,携力抗天灾,盼得风调雨顺,共建人间和谐。


王充(公元27年-97年),字仲任,东汉时期思想家,唯物主义者。

《论衡》共三十卷,八十五篇,其中《招致》篇仅存篇目,实存八十四篇,是东汉思想家王充重要的唯物主义著作,展示了一定的唯物主义思想,但也包含了一些重“命”思想。《论衡》的出现,在中华历史文化发展进程中的地位是不可忽视的。由于作者身处的时代使其世界观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并不影响其著作的历史重要性。

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是研究和对待历史经典和思想文化的科学态度。中华文化博大精深,诸子百家各有千秋。品读国学经典,从中汲取有益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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