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钱都能返还吗?哪些钱是无法追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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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科栋律师,北京合弘威宇律所事务所刑民交叉部主办律师,专注于职务犯罪、企业家经济、金融犯罪、涉黑犯罪辩护。与辩护团队办理了多起重大职务犯罪(厅级)、重大金融经济犯罪(涉案百亿)和企业家经济纠纷系列案件。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认定后,公众的钱是否能退回?

要看是否被犯罪嫌疑人挥霍、警方是否能追回。

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受害人取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的资金的方式主要有二种:

1、如果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已经将赃款扣押的,可以直接由公安机关发还给受害人,或由法院在刑事判决后返还受害人。

2、受害人可以另外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归还存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属明确的,应当依法及时返还,但须经拍照、鉴定、估价,并在案卷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将原物照片、清单和被害人的领取手续附卷备查;权属不明的,应当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后,按比例返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部分应予扣除。

如果有退账款,你们可以申请退还给你们,没有可退的,你们就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对方什么都没有,你们也不用起诉了,免得花不必要的钱。

分别退还和按比例退还,都属于当前司法解释和相关规定许可的退还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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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钱都能追回来吗?哪些钱是无法追缴的呢?

非吸案中的资金如何处理?

法律方面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刑法》第64条的规定以及201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关于涉案财物的追缴和处置问题: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

将非法吸收的资金及其转换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一)他人明知是上述资金及财物而收取的;

(二)他人无偿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

(三)他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

(四)他人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追缴的情形。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钱都能返还吗?哪些钱是无法追缴的?


从理论上讲,向社会公众募集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应当是要求全部退还受害人的,立法上也对募集的资金作了整体的定性,但是实践中有些钱注定是无法追缴的。

1.募资团队,很高的提成,这部分费用大多没有被追缴?

立法注意到了这个问题,要求代理费、返点费、佣金、提成费等费用予以追缴,但实践中,有些募资团队与非吸公司签订有正式的商业合同,有时甚至垫付前期公司的开办费用以及办公场所的租金,再加之许多在案发前就已经退出,导致追缴非常困难;

2.用于员工买礼品,生活开销 工资,房租等一系列开销,无法追缴。

现实中这部分的开销往往没有被追缴,一方面这里工作量非常大,另一方面,对于那些拿固定工资的一般员工,其工资属于正常的劳动报酬所得,对于房东而言,房租也是其正常合法的收入,真去追缴,可能会面临困难。所以这里还是存在一个法律上的伦理问题:将所有的资金全部定性为违法所得,属于追缴的对象,合适吗?

3.前期拿了高利,但没有出现在集资参与人中的。

前期投入资金的那一部分人,公司承诺的高息有的是得到保障了的,特别是有些情形下,其利息已经远超本金,案发时这些人大多不会去申报,实践中通过这种方式获得的高息也没有被追缴。

4.偿还债务或转让他人的

立法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作了很明确的规定,但这里想说的是问题的另一个方面。

立法既然认定清偿债务的有些资金是要追缴的,也就意味着有些情形下清偿的债务资金是无法追缴的,再次表明立法将所有资金作为违法所得追缴是有问题的,属于说得好,但实际做不到的那种。此不赘述。​​​​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钱都能返还吗?哪些钱是无法追缴的?

(本文为办案之余普法系列文章,多为办案所感,仓促行文,旨在传播法律,为大众提供有帮助的内容,并非专业探讨,力求简单浅显,如果纰漏或晦涩难懂,还请谅解,私信联系提出建议。)

专栏作者:合弘威宇刑民交叉部辩护团队 王科栋律师

专注于职务犯罪、企业家经济、金融犯罪、涉黑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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