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获刑“爱心妈妈”李利娟儿子申请解封2000余万元,警方:案件未完全办结,暂不能解封、返还

河北获刑“爱心妈妈”李利娟儿子申请解封2000余万元,警方:案件未完全办结,暂不能解封、返还

河北“爱心妈妈”李利娟案又起波澜!华商报记者3月19日从李利娟儿子韩某处获悉,当日下午,韩某向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县级市)公安局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请求警方解封李利娟涉案以外的2000多万元,并赔偿相关损失。

河北获刑“爱心妈妈”李利娟儿子申请解封2000余万元,警方:案件未完全办结,暂不能解封、返还

(3月19日,李利娟儿子向武安市公安局递交国家赔偿申请)

案件:犯多宗罪 “爱心妈妈”被判20年

李利娟(又名李艳霞)是河北省武安市人,今年55岁。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李利娟开始做服装生意,曾是当地有名的百万富翁。1996年,李利娟收养了四川籍一个孤儿,此后创办了武安市“民建福利爱心村”。截至案发,李利娟共收养了100多个孤儿,自称是“为抚养孤儿散尽家财的女企业家”。2006年,李利娟被评为“感动河北十大人物”。

2018年5月5日,李利娟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武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8日被逮捕。武安市检察院指控:2017年12月22日至2018年4月2日期间,李利娟等人以格力武安园区高压线路迁建工程影响其在当地探矿权为由,指使他人组织武安市民建福利爱心村的残疾智障儿童及未成年学生十余人,多次到现场,采取威胁、躺入施工基坑等方式,阻拦施工,致使工程无法正常生产施工,给施工单位造成材料损毁、工人停工等,造成企业损失10万余元。另外,李利娟等人还涉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等其他罪名。

武安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以来,被告人李利娟凭借开办武安市民建福利爱心村形成的影响力,为攫取经济利益,单独或伙同许某等人先后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2018年三四月份,被告人李利娟纠集被告人许某等爱心村人员,在武安市青龙山工业园区,利用未成年人及残疾儿童多次实施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严重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

2019年7月23日,武安市人民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李利娟有期徒刑3年;犯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5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67万元。

一审宣判后,李利娟提出上诉,2019年9月30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河北获刑“爱心妈妈”李利娟儿子申请解封2000余万元,警方:案件未完全办结,暂不能解封、返还

(国家赔偿申请具体递交部门)

家属:2000余万元财物被查封、扣押

韩某是李利娟的儿子。3月19日下午,他告诉华商报记者,案发后,办案机关查封、扣押了家里及爱心村多项资产,总金额达2000多万元。母亲的案子生效后,法院已对涉案的267万元予以执行。为了追回非涉案财物,去年以来,他多次奔波于办案机关,得到的答复要么是需要给领导汇报,要么是案子还没办结,仍需要侦查,始终没有结果。韩某称,与案件有关的财物,该查扣的就查扣,该上缴的就上缴,他们没有意见,但与案件无关的财物,办案机关应及时解封、返还家属。

“家里尚拖欠工人工资、工程款等数百万元,近期,讨债电话、短信都快打(发)爆了。”韩某告诉华商报记者,家里的债务,他没有能力偿还,只能寄希望于办案机关返还与母亲案件无关的涉案财物。母亲的案子生效后,他曾到监狱看过几次母亲,母亲情绪比较低落,身体一直有病,在监狱吃药治疗。获悉别人经常讨债的消息后,母亲叮嘱他尽快想办法要回非涉案的合法财产,将拖欠别人的工资、工程款及时偿还,不能当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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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过程)

申请:要求办案机关解封、赔偿2000余万元

韩某介绍,由于追回非涉案财物一直没有进展,无奈之下,在咨询律师之后,他决定依法维护权益。3月19日下午2时许,在武安市公安局刑警五中队,他向办案人员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请求武安市公安局解封、赔偿各类损失2000余万元。办案人员收下了申请材料,说向领导汇报后给他答复。

在韩某提供的国家赔偿申请书上,华商报记者看到他的赔偿请求有以下几项:

对申请人李艳霞(李利娟)的爱心村予以解除查封,并赔偿饿死和变卖的147只羊,46头猪,5条狗,500多只鸡,50多只鸭,50多只鹅,2头牛,以及解除查封的车辆;解除查封扣押的银行存款及现金人民币21673846.75元及其利息,美元现金59500元及其利息;解除扣押书中扣押的物品,包括录音笔、U盘、手表等。

警方:案件未完全办结 暂不能解封、返还

就韩某要求武安市公安局返还、解封“非涉案财物”一事,3月19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联系上了武安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称,李利娟的案子尚没有完全办结,还有一些案子正在侦查,扣押的财物暂时不能解封、返还,只有在其他案件查清了,扣押的财物不是涉案资产,才能解封返还,扣押的资产如果涉及其他案件,就要与其他案件一并移交。

律师:查扣非涉案财产应及时解封、返还

查扣的非涉案财物是否需要返还?由谁返还?查扣方如不返还,当事人或家属该怎么维权?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认为,案件生效后,武安市人民法院已将生效判决部分财产进行了执行,其余财产与案件无关,按规定应该返还给当事人或家属。“因为一二审判决中并未认定其余扣押财物与本案有关”。

针对武安市公安局“案件还没有完全侦结,暂不能解除扣押”一说,付建称,该说法明显站不住脚,因为案件只有侦查终结才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二审已经终结,“正在侦查”不能让人信服。

付建介绍,《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山东辰泽律师事务所律师柳孔圣介绍,对于被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生效刑事法律文书未判决予以追缴、退赔、没收的部分,如系侦查机关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根据《国家赔偿法》及其司法解释,受害人有权申请国家赔偿。受害人死亡的,其继承人有权申请国家赔偿。

柳孔圣认为,查封、扣押、冻结的非涉案财物应当予以解除查封、冻结或予以返还。返还的义务机关是作出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机关。作出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机关不予返还的,受害人或家属可以向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国家赔偿。对逾期未作出赔偿决定或赔偿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以及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可向该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可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华商报记者 陈有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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