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物業,實行居民自治,你同意嗎?

小冷說熱事


我認為「同意」取消物業,業主自制,實際上就是要成立業委會。而且,物業委託出去的專業,如電梯維修,定期監護照樣委託就可以了,實行轉供電水,電,暖的一律改成直供,由供水供電供暖部門各自管理就好,清潔人員可以政府為殘疾人下崗人員提供就業渠道,保安委託專業保安公司服務,減少了物業的中間層,委會作為非盈利機構存在。一是業主的生活成本會下降,二是社會矛盾會淡化,更加有利於社會穩定。事實證明,文革前的的街道居委會的形式就很好。政府可以配備一兩名社會工作者。


小區家園


完全贊成,現在的物業不是為業主服務,而是業主的領導,他們收了業主的錢,除了請幾個保潔員.再請兩個保安裝裝樣子,小區公攤成了他們賺錢的地盤。保安歐打業主的事不足為奇,他們有權停業主水電,這樣的物管有何用?


無同名1


取消物業?就像這次疫情,有多少業委會的參加小區門口檢查工作,還不是物業的人來工作,我們小區業委會開業主大會,走訪業罷免物業,號召業主不交物業費,選出來的業委會成員名字都弄錯,這次疫情也不見他們出來了,物業就在門口檢查出入車輛,他們也不說趕物業走了,也不出來幫忙。


自由自在170426862


現實的封閉小區,大多都有(物業公司)也就是,開發商指定的小區“管理人員”。這樣的物業公司,都是以“營業型,營利”型為目地的商業行為。他們靠收取業主的“物業費”開支撐運營。換句話說,也就是業主養活他們。一個是“管理者。”一個是“被管理者。”久而久之,各種矛盾就層出不窮。撤銷物業?解散無業,的呼聲越來越高?現實不少的城市小區,確實存在這樣那樣的矛盾。有的還特別突出!就我在的小區(1999年開發)入住20年了,最初的(開發商指定的)物業只免強地維持了9年。到2008年不得不解體。然後,小區的業主自發的,選舉由業主自己出頭管理的(業委會)社區領導出頭監管。到現在已經運轉了11年了。業主們反映良好。他們只是象徵性的收取業主們的少量的費用,(每平米0.55/月)用於顧工。(保安,環衛工)。我覺得,這樣的管理方式,可鑑。


手機用戶71040732076


我覺得大家是誤會了!

不是取消物業,而是由業委會來決定採用哪種形式來管理物產服務於業主。

不可否認,大多數物業公司是原開發商留下的遺產,業委會有權選取更合適的物業管理公司或團隊。

也有的小區規模很小,業主選擇自己組織管理和服務,只要業主滿意就好。


深藍ME


很多人素質比較差,取消物業更難管理,這就是現狀。房子貴的基本沒人欠物業費,因為不光管理好,有錢了品質生活提高素質也會更高。


看你說的有道理


取消物業管理服務企業,實行小區業主自治,並不是一個解決物業服務問題的好方法,缺點一:管理體系不完善,與國際專業體系和市場競爭不掛溝,沒有競爭力,造成員工普遍專業素質水平偏低;缺點二:監管體系和考核方法不透明,有裁判和球員兼一的後疑症;缺點三:服務標準不能按行業標準執行,專業培訓人員缺乏,服務滿意度不高也不能換企業;缺點四:出現重大責任問題(如消防、電梯等責任事故),由於業委會不是法人組織,成員都是業餘人員兼職,沒法追究法人責任;所以專業責任心差;缺點五:沒有企業運轉的後勤保障,由於單盤管理,缺少資源共享,人員支援等優勢,如人員缺編快速性補充,經常性的專業培訓和考核,旬月專業性的綜合大檢查等,都沒有計劃性和執行力。

其實國家和地方針對物業管理,都有非常完善和相應的法律條款,如《物業管理條例》、《物權法》、《物業企業收費標準》,《貨物招投標法》和物業行業《物業企業服務標準》,地方性的《物業小區管理辦法》等,只要住建局物管科和業主監管到位,物業企業財務透明,服務到位,嚴格按服務標準執行,努力提高業主的服務滿意度,才能建立一個舒適、文明、高尚的和諧小區。


怡情76468248


這個問題得從兩方面考慮:第一,如果你們小區的物業負責有作為,真正做到了物業應盡的責任且得到了絕大多數業主的認可,在這種情況下就不必考慮取消物業了;第二,比如我現在的小區,早就該取消而自治了,你們看:樓頂髒亂差(從來沒有清理過);樓道髒死了(長期如此);單元門拉手掉了、門禁系統壞了長期不管;綠化外包,一月派人來一兩次突擊,平時不見綠化工的人影;重大節假日大門內外只是象徵性地裝扮一下;業主出入高峰期門崗埋頭耍手機是常態……(注:我所在小區處於郊區,物業費每平米1.70元)。


蛟龍過海


我認為「同意」支持自治!小區選出自己的代表!每個單元選出自己的代表!每個樓都有樓長!都是鄰居,這樣平時加強聯繫溝通!有利於鄰里和諧相處!也有利於自治工作!自治也可以解決本小區人員就業!另外!物業廣告停車等創收可以給小區業主謀福利!前段時間不是有一個小區物業拿出上百萬給每家都發錢嗎!結果暴露了行業潛規則!可見物業管理好了是有效益的!要不然物業公司為什麼總是遮遮掩掩不願意給業主公開賬目明細!當然!有利益的地方就有腐敗!這是免不了了的!在自治的過程中還要加強監督!物業主任每年換屆選舉!當的好了繼續!當不好了下臺!讓有能力有責任心的人上去!讓退休的爸爸媽媽們多多參與其中!發揮餘熱!也有利於身體健康!一點意見!希望大家多多批評指正!


滄海明月610037002


之前我己經說過要取消是不可能的,有些存在不良的現象、是有的,但,絕不是多數、如果取消了,那不是變成了無政府態度?由居民自理?你走著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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