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物业,实行居民自治,你同意吗?

小冷说热事


我认为「同意」取消物业,业主自制,实际上就是要成立业委会。而且,物业委托出去的专业,如电梯维修,定期监护照样委托就可以了,实行转供电水,电,暖的一律改成直供,由供水供电供暖部门各自管理就好,清洁人员可以政府为残疾人下岗人员提供就业渠道,保安委托专业保安公司服务,减少了物业的中间层,委会作为非盈利机构存在。一是业主的生活成本会下降,二是社会矛盾会淡化,更加有利于社会稳定。事实证明,文革前的的街道居委会的形式就很好。政府可以配备一两名社会工作者。


小区家园


完全赞成,现在的物业不是为业主服务,而是业主的领导,他们收了业主的钱,除了请几个保洁员.再请两个保安装装样子,小区公摊成了他们赚钱的地盘。保安欧打业主的事不足为奇,他们有权停业主水电,这样的物管有何用?


无同名1


取消物业?就像这次疫情,有多少业委会的参加小区门口检查工作,还不是物业的人来工作,我们小区业委会开业主大会,走访业罢免物业,号召业主不交物业费,选出来的业委会成员名字都弄错,这次疫情也不见他们出来了,物业就在门口检查出入车辆,他们也不说赶物业走了,也不出来帮忙。


自由自在170426862


现实的封闭小区,大多都有(物业公司)也就是,开发商指定的小区“管理人员”。这样的物业公司,都是以“营业型,营利”型为目地的商业行为。他们靠收取业主的“物业费”开支撑运营。换句话说,也就是业主养活他们。一个是“管理者。”一个是“被管理者。”久而久之,各种矛盾就层出不穷。撤销物业?解散无业,的呼声越来越高?现实不少的城市小区,确实存在这样那样的矛盾。有的还特别突出!就我在的小区(1999年开发)入住20年了,最初的(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只免强地维持了9年。到2008年不得不解体。然后,小区的业主自发的,选举由业主自己出头管理的(业委会)社区领导出头监管。到现在已经运转了11年了。业主们反映良好。他们只是象征性的收取业主们的少量的费用,(每平米0.55/月)用于顾工。(保安,环卫工)。我觉得,这样的管理方式,可鉴。


手机用户71040732076


我觉得大家是误会了!

不是取消物业,而是由业委会来决定采用哪种形式来管理物产服务于业主。

不可否认,大多数物业公司是原开发商留下的遗产,业委会有权选取更合适的物业管理公司或团队。

也有的小区规模很小,业主选择自己组织管理和服务,只要业主满意就好。


深蓝ME


很多人素质比较差,取消物业更难管理,这就是现状。房子贵的基本没人欠物业费,因为不光管理好,有钱了品质生活提高素质也会更高。


看你说的有道理


取消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实行小区业主自治,并不是一个解决物业服务问题的好方法,缺点一:管理体系不完善,与国际专业体系和市场竞争不挂沟,沒有竞争力,造成员工普遍专业素质水平偏低;缺点二:监管体系和考核方法不透明,有裁判和球员兼一的后疑症;缺点三:服务标准不能按行业标准执行,专业培训人员缺乏,服务满意度不高也不能换企业;缺点四:出现重大责任问题(如消防、电梯等责任事故),由于业委会不是法人组织,成员都是业余人员兼职,没法追究法人责任;所以专业责任心差;缺点五:没有企业运转的后勤保障,由于单盘管理,缺少资源共享,人员支援等优势,如人员缺编快速性补充,经常性的专业培训和考核,旬月专业性的综合大检查等,都没有计划性和执行力。

其实国家和地方针对物业管理,都有非常完善和相应的法律条款,如《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物业企业收费标准》,《货物招投标法》和物业行业《物业企业服务标准》,地方性的《物业小区管理办法》等,只要住建局物管科和业主监管到位,物业企业财务透明,服务到位,严格按服务标准执行,努力提高业主的服务满意度,才能建立一个舒适、文明、高尚的和谐小区。


怡情76468248


这个问题得从两方面考虑:第一,如果你们小区的物业负责有作为,真正做到了物业应尽的责任且得到了绝大多数业主的认可,在这种情况下就不必考虑取消物业了;第二,比如我现在的小区,早就该取消而自治了,你们看:楼顶脏乱差(从来没有清理过);楼道脏死了(长期如此);单元门拉手掉了、门禁系统坏了长期不管;绿化外包,一月派人来一两次突击,平时不见绿化工的人影;重大节假日大门内外只是象征性地装扮一下;业主出入高峰期门岗埋头耍手机是常态……(注:我所在小区处于郊区,物业费每平米1.70元)。


蛟龙过海


我认为「同意」支持自治!小区选出自己的代表!每个单元选出自己的代表!每个楼都有楼长!都是邻居,这样平时加强联系沟通!有利于邻里和谐相处!也有利于自治工作!自治也可以解决本小区人员就业!另外!物业广告停车等创收可以给小区业主谋福利!前段时间不是有一个小区物业拿出上百万给每家都发钱吗!结果暴露了行业潜规则!可见物业管理好了是有效益的!要不然物业公司为什么总是遮遮掩掩不愿意给业主公开账目明细!当然!有利益的地方就有腐败!这是免不了了的!在自治的过程中还要加强监督!物业主任每年换届选举!当的好了继续!当不好了下台!让有能力有责任心的人上去!让退休的爸爸妈妈们多多参与其中!发挥余热!也有利于身体健康!一点意见!希望大家多多批评指正!


沧海明月610037002


之前我己经说过要取消是不可能的,有些存在不良的现象、是有的,但,绝不是多数、如果取消了,那不是变成了无政府态度?由居民自理?你走着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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