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外出家中財產受到傷害怎麼辦?有何法律依據?

一生只為她


家中財產應當是受到損害,而不是傷害,傷害這是對人身來講的。而對於物,只能用損害來表述。

民工外出家中財產受到損害,這分兩種情況:

一種是刑事案件

即行為人到民工家中,採取暴力手段損毀民工家中財產的,如果毀壞的財產價值較大。那麼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就構成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另一種是民事案件

即行為人到民工家中,因為過錯或者過失行為,給民工家中的財產造成損害的。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這屬於民事侵權,侵權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總之,損害他人財物都是一種違法行為,不僅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且還應當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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