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乘客開門撞人,司機擔全部責任嗎?

謝應飛


這是兩回事。對於受害人,司機是第一責任人,因為他停車才發生了事故。至於司機跟肇事乘客怎麼劃分責任取決於司機是否提醒過乘客。


嘉樹


碰巧了年前我剛發生了類似的交通事故,事故是由本人開車撞到了停在道路左側車輛的右後門(村莊內部道路)開車門的是車主一個兩歲的孩子,交警是這麼判的,對方違章停車佔二十責任,對方小孩佔八十責任由監護人承擔,我方無責。但是孩子這八十的責任保險公司不承擔。對方刷胡賴說保險公司不賠他也不賠,現在準備走法律程序。


山東槓子頭


來自其他平臺

乘客坐網約車下車開門撞倒人,司機、乘客和網約車平臺各要承擔什麼責任呢?下面案例給大家說明。

2018年7月14號15時左右,滴滴網約車司機胡某駕駛蘇A牌照的汽車,沿南京白下路由東向西行駛至大中橋公交車站附近停車。車內乘客王某開右後門下車時撞上騎電動車經過的顧某,造成顧某摔倒在地。顧某64歲,事發後,雙方為了固定證據,一直等到顧某家屬到達現場後,才將顧某送到醫院搶救,此時已經過去了近40分鐘。死者顧某丈夫痛惜表示見到老伴兒時已經奄奄一息了,一句話都沒有講。最終顧某因搶救無效,於事發16天后死亡。死者家屬將事故責任方——司機、乘客、滴滴公司、保險公司一併告上法庭,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圍繞著誰該擔責的問題,這起案件出現了兩大爭議焦點。

焦點一:司機和乘客誰的責任大;焦點二:滴滴公司在本案中是否該承擔責任。事故發生後的8月6號,南京市交管局第二大隊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被告司機胡某、被告乘客王某承擔事故同等責任。王某對此不服提出異議,法院當庭播放調取的監控錄像,經調研舉證,法院對事故交通認定書並未採信。同時滴滴公司辯稱,滴滴平臺在事故中不存在侵權行為。滴滴公司與駕駛員之間是合同糾紛,駕駛員與乘客之間是侵權糾紛,滴滴公司在此次事故中不需承擔責任。

駕駛員掌控車輛,他可以決定在什麼地方停車,乘客只是被動下車。從各個方面綜合分析,駕駛員對整個事件的發展處於支配地位,他有更重的注意義務,也是從事經營的人,駕駛員的注意義務要遠遠大於乘客。因此,駕駛員與乘客對此事故負有主次責任,而非同等責任。若將責任全部歸於駕駛員,可能會造成以後乘客下車對車外情況不加關注,甚至故意開門,從而引發潛在的道德危機。

滴滴公司在此次案件中是否擔責,應該從運行支配和運行利益的角度進行分析,滴滴平臺發單、派單,並指定上客地點和下客地點,滴滴平臺規劃了路線,並對駕駛員進行考核,最終滴滴公司收取費用後決定和駕駛員如何分配利益。滴滴公司具有運行支配權和運行收益權,滴滴公司與駕駛員是一種非典型用工,雙方之間更接近一種合作關係,滴滴公司與駕駛員共擔風險。

最終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法院判決被告滴滴公司與被告司機承擔連帶責任。


重慶人在佛山


可以很負責任的告訴你,司機負全責,司機必須保證安全情況下讓乘客下車 ,到哪都是一樣。


君孑哥哥88888


網約車司機肯定定有責,但一定不是全責,幾個方面

1、司機停車的地點是否規範;比如司機靠左停車,乘客重右邊下車,那麼乘客的責任比較大,反之司機的責任大。

2、乘客在下車前司機有沒有做好觀察和提醒的義務,如提醒乘客後方有行人或者車輛,提醒乘客由左側上下車等,同樣如果司機有提醒強調可以減輕責任。但並不代表無責。

在這裡還是提醒司機和乘客:

司機作為從業人員,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識,規範行車,乘客上下車提前做好觀察防範,乘客上下車提醒乘客注意安全以及帶齊隨身物品。這不僅僅是尊重乘客的一種表現,更是司機的一份義務和責任。

同時提醒乘客,作為道路交通安全參與責,在上下車學會“荷式開門法”,在觀察路面情況的前提下在打開車門,迅速上下車。


網事如瘋1983


正確的說,不用擔主要責任,次要責任是跑不掉,乘客開車門,司機有責任提醒乘客注意開車門,希望能幫到你。


褪色


如果司機全責,對於司機來說真的很怨,畢竟人無完人,有可能已經提醒了,或者突然冒出來的等等特殊情況,要根據情況來定責吧,司機負主要責任是脫不掉的了,現在網約車上都有攝像頭有錄音。


新手聊開車


個人認為都有責任,各百分之五十


修行者自修


乘客開車門撞了人,是要司機負全責的,交通安全法規定開、關車門不得妨礙行人,非機車車輛通行的。


裕隆巴土


你是成年人,乘坐什麼車都一樣,至少8成責任和全責,司機靠邊時,注意與前車距離,又要看右後邊行人和單車,沒等司機開口,你已開門,這時神仙都幫不了你,我有一次剛叫乘客不要開門,旦已撞到人了,你說咋辦?根本來不及叫,責任不是乘客難到是我,有次車還沒停,乘客已開門。多危險阿,每天有一個乘客這樣,司機千萬富豪都會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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