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人!养老、医疗保险费可延期缴纳!

@淄博人!养老、医疗保险费可延期缴纳!

关于继续延期缴纳2020年度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各区县税务局、经开区组织人事部: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工作,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将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期延长,对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其中: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从疫情解除之日起延长三个月;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从疫情解除之日起延长一个月。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

2020年2月6日


@淄博人!养老、医疗保险费可延期缴纳!


@淄博人!养老、医疗保险费可延期缴纳!


@淄博人!养老、医疗保险费可延期缴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