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再婚,最大的难处是财产分割,你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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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和我大姐去世后,我们支持望他们找个老伴互相陪伴,互相照顾,但他们都表示己经没有老伴了,不能再失去儿女。我们表示不会不管他们,但他们都说看到太多再婚家不太平,自己不找罪受。

为财产争执的也不在少数。有的老人为了再婚答应儿女的无理要求,卖掉自己的房子,把钱分给儿女,自己租房住,由于他是离休人员,用自己离休费养两人。他去世后后老伴只得遗属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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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人再婚不是为了敛财,那么财产就不会成为再婚的最大难点。

将婚前财产权属约定。商定婚后共同生活的经济模式。预定一方去世后另一方生活如何安排。

如果这三个问题不相互矛盾且可相互衔接,稍微有点素质的当事人都可以在再婚中好好地享受余生。


不糊涂时涂糊不


都这大年纪了又不是青年人,再婚对不起逝去朝夕相处相濡以沫风雨同舟几十年历尽艰难困苦的老伴吗?人老多病早晚有一个仙逝离去,何必再重蹈复辙呢?各过各的渡过自由自在不多时光,就不存在财产利益分割的烦恼,也不会给儿女带来不必要的各种纷扰,老人们还是自尊自爱吧!人生由命富贵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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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再婚,由于自身有财产,还有与财产有利害关系的众多亲人,造成再婚困难多。其实只要老人再婚是为了晚年相互扶助,财产是好处理的。我们国家婚姻法有规定的,夫妻财产的处理,在婚前还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可约定处理的,日后或离异或一方先离世,均可按事先的约定处理。重要的是双方约定要自愿、谨慎、合情与合理。这样就可减少不必要的烦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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