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为疫情防控一线工伤人员“开绿灯”

甘肃张掖网临泽讯 为了切实维护重大传染病防控一线人员的权益,使他们积极投身防控疫情工作,张掖市甘州区人社局第一时间制定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及待遇保障工作的预案,充分发挥工伤保险“抗风险、防意外”的职能,保障他们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将疫性防控一线人员纳入工伤认定范围。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属于维护社会重大公共利益活动。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受到伤害或死亡的,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简化工伤认定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治期间,凡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伤认定,要特事特办,一律实行先救治、后认定模式。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双方无争议的疫情事故,在受理并确认申请资料齐全后, 1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材料齐全的,当天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介绍信。

保障工伤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凡在此次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而感染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被认定为工伤的,全额报销医疗费,享受相关工伤保险待遇。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相关费用;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相关费用;财政补助单位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

优化医疗结算做到快收快治。对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定点收治医院,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建立治疗费用预付机制,用于受感染医护及相关人员的治疗费用保障。同时建立医疗费用报销快速通道,就近医治,及时结算。

加强值班值守实现快速反应。坚持24小时电话值班制度,并加强与张掖市人社局、甘州区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卫生健康部门的联系,沟通疫情信息,确保及时受理和做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战线人员的工伤认定及待遇保障工作。(马青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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