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德县公安局新街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案

正当全县各族人民群众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青海省人民政府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全力以赴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时,有个别人却无视疫情防控工作大局,肆意触碰法律高压线,妨碍疫情防控工作,最终受到了法律惩处。

贵德县公安局新街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案

2月5日12时许,新街派出所接电话报警称:“新街村疫情防控卡点有人拒不配合工作人员检查,并辱骂工作人员。”接警后,民警迅速到达现场。经查发现新街乡藏盖村村民韩某某驾驶一辆青E牌照夏利轿车到达疫情防控卡点时,拒不配合防疫检查,并对卡点工作人员进行辱骂、威胁。民警依法将韩某某传唤至派出所,经询问,韩某某对拒不配合防疫检查,并对卡点工作人员进行辱骂、威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给予韩某某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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