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上广“延长春节假期”和“延期复工期间”详细图解

来源|劳动派

2020年北上广“延长春节假期”和“延期复工期间”详细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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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3日,为了响应各地政府发布的延期复工政策,阻止疫情进一步扩散,很多企业都纷纷启动了在家办公机制。

然而,对于用工问题的争议仍在继续,为什么这个问题会引起了如此大的争议和讨论?

是因为直接关乎员工在这期间的考勤、休假、加班、工资等个人利益,也关乎企业的收益和人工成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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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10日后,企业仍不能恢复正常工作的,可采取以下方式:

(1)符合停工停产条件的,企业可单方面通知。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2)企业统一安排年休假、企业福利假、以往的存休,可通过OA系统、邮件等方式通知,保留相关证据。

(3)引导员工请事假,员工可通过OA系统、钉钉、邮件、微信、短信等方式申请,保留相关证据。

(4)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外,其他生病的,按照企业规章制度执行,员工可通过OA系统、钉钉、邮件、微信、短信等方式申请,保留相关证据。

(5)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保留相关协商或确认的证据。

(6)员工申请辞职的,也可通过OA系统、钉钉、邮件、向信等等方式申请,保留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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