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掰開揉碎」武漢接觸史別隱瞞,千萬千萬

津雲新聞記者 霍豔華


在天津市上下全力以赴嚴防死守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時候,有的人或者出於恐懼、或者出於僥倖心理,竟然隱瞞武漢出行史。日前,天津發現了隱瞞武漢出行史的就診病人,雖然瞞報患者已經排除疑似,而且醫院方面已經進行了妥善處理,但是醫護人員表示,隱瞞接觸史害人害己,千萬不要這樣!


事例1:打電話洩露行蹤

某醫院接收一名患者,在門診及辦理入院手續時體溫正常,面對醫護人員的多次詢問,一直否認有武漢旅行史,並簽訂了承諾書。後與他人電話聊天時,無意中透露了旅遊情況,被醫務人員知曉。醫院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按照流程將其隔離觀察,並對同室患者及密切接觸的醫護人員進行嚴格篩查。

隱瞞危害

天津市人民醫院副院長劉筠表示,有一些患有其他疾病的病人擔心如實回答,醫院可能拒絕接收入院,其實這樣做更不利於疾病的診斷和治療。目前醫院收治入院的都是急需治療的病人,這些人普遍抵抗力下降,如果有人隱瞞流行病學史,一旦出現感染症狀,將嚴重危害其他住院病人的安全。隱瞞病史的行為,只會給防疫帶來更大的隱患,甚至將會被追究法律責任。防控疫情,人人有責,也在此呼籲大家要充分相信醫療機構,會妥善安排,嚴格處置。

事例2:預檢撒謊

一位患者在某醫院入口處對檢測人員謊稱不發燒、沒有武漢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測試體溫也正常。但是在診室面對接診醫生,他告訴醫生曾去過武漢。

得知這一情況後,接診醫生立即就地隔離患者,電話通知專班組專家,專班組到達診室,初步判斷符合可疑疑似後,由專班組醫生陪同患者出診室經院外通道前往院區西側的隔離區域隔離診室就診。期間,通知感染控制組工作人員進行診室消毒,並監測指導患者轉送隔離診區過程。到達隔離診區後,院內專家組已抵達該區域做進一步檢測,同時上報市疾控中心,進行進一步處置。雖然該患者存在瞞報情況,但是後續過程十分配合,經過嚴格檢查,該患者排除疑似。

隱瞞危害

天津市中醫藥研究院附屬醫院副院長侯榮惠表示,可能一些患者認為沒有“發熱門診”的醫院比較“乾淨”,其實,這樣是非常危險的,不僅會影響到其他患者和醫護人員,更會妨礙醫生及時做出正確判斷,影響診療。

發熱門診、隔離觀察不可怕

對於前往醫院就診的患者,醫護人員提示,不管是否發熱,不管是不是看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相關的病症,一定不要隱瞞武漢接觸史,不能抱有僥倖心理,要如實地回答醫護人員的提問,協助醫護人員儘早做出判斷,將影響和傷害降到最低,同時,患者也可以更早地得到正確治療。

醫護人員表示,不要害怕發熱門診,也不要擔心被隔離,醫護人員將竭盡全力保護患者,而且在隔離期間,醫院方面將對患者給予生活服務和護理服務,患者也可以通過手機與家人交流,廣大患者不要有心理負擔,希望廣大市民配合醫院進行流行病學相關調查。

故意傳播造成疫情擴大 將被立案偵查

針對目前存在的隱報接觸史等情況,天津市律師協會副會長、天津坤鵬律師事務所主任楊春慧表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一切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驗、採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向附近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報告。

楊春慧表示,在目前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情況下,健康人如果出現不配合的情況,將會受到行政管理處罰,包括警告、罰款,如果情節嚴重就有拘留,罰款等處罰。

“對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疑似或者確診病例,更應當遵守法律規定,特別是疫情防控期間的各種規定,如果故意傳播造成疫情擴散的,將受到行政處罰,行為構成犯罪的,將追究刑事責任。如果對他人造成損害,還要承擔民事責任。” 楊春慧說。

如果是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確診病例,楊春慧表示,如果造成疫情傳播和擴大,在目前乙類疫情、甲類管理情況下存在涉嫌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將會被立案偵查。

目前,國家和天津頒佈了很多緊急決定和命令。楊春慧律師提示,這些決定命令也是法律法規範圍內,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不要有法外餘地的僥倖,一級響應期間,如果拒不執行,也是妨礙社會管理秩序的行為,都將受到治安管理處罰和行政處罰。


新聞鏈接

多名此類病例已被警方立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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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 | 不如實提供與來自疫源地人員接觸史

2月3日,天津市濱海新區公安局發佈一則情況通報,指出:外省來津人員劉某某(女,36歲,山東籍)不如實提供其與來自疫源地人員接觸史,故意隱瞞,影響正常疫情防控秩序。經公安機關調查,劉某某對上述違法事實供認不諱。2月3日,濱海新區公安局依法對其予以行政拘留處罰。

通報中提到,劉某某陪丈夫李某某就診過程中,預檢分診工作人員按照制度要求,嚴格詢問患者妻子劉某某與李某某是否有與來自疫源地人員接觸的情況,但劉某某始終予以否認。


  • 深圳 | 多次隱瞞疫情發生地行程

深圳警方2月4日晚發佈消息稱,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對多次隱瞞疫情發生地行程和發熱病情的範某芳,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予以立案偵查。

通報中提到,在深圳就診過程中,範某芳始終隱瞞從疫情發生地來深圳的事實。


  • 長春 | 故意瞞報病情致多人感染

2月2日,長春市公安局朝陽區分局對王某某(男,50歲,已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並送至指定醫院醫治)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偵查。

通報中提到,王某某故意隱瞞在重點疫區工作生活經歷和返長行程事實,欺騙就診醫生,且多次主動與他人密切接觸、就餐,現已導致5人直接感染、多人封閉隔離觀察,造成嚴重後果。


  • 濰坊 | 刻意隱瞞致68名醫務人員被隔離

2月5日,山東濰坊市公安機關發佈通報稱,2020年2月3日,濰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依法對故意隱瞞旅行史和接觸史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張某芳立案偵查。

通報中提到,張某芳在返回濰坊後,拒不配合當地社區調查,就醫時面對大夫的問診,刻意隱瞞個人旅行史和人員接觸史,致使與其接觸的多人存在被傳染的嚴重危險。

當下,全國多地已陸續發佈通告,將嚴懲故意隱瞞疫區行程和病情等行為,有些地區將故意傳播者將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處理。


上海 | 公安機關依法追責

2月3日,上海警方發佈了依法嚴厲打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違法犯罪、切實維護社會穩定的通告。其中明確提到:

來自或者途經疫情重點地區的人員,以及與上述人員、確診或疑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有密切接觸的人員,出現發熱、乏力、乾咳等疑似症狀,應主動向相關機構報告,不按照要求主動報告,拒絕接受檢驗檢疫、隔離或治療,造成傳染病傳播,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西安 | 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

2月4日,西安市人民法院副院長常青表示,故意傳播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原體,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

患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者疑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而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或者治療,過失造成傳染病傳播,情節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

黑龍江 | 最高判死刑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制發《關於嚴厲打擊涉疫情防控相關刑事犯罪的緊急通知》,其中表示,故意傳播新型冠狀病毒病原體,危害公共安全的,觸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判刑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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