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地方搭建了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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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支付監管、工資保證金監管……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監管舉措各有側重,但歸根結底的核心邏輯只有一個,那就是升級勞務管理(事前預防)、全程動態把控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事中監管),並對工資拖欠行為予以制止與懲戒(事後懲戒)。

1、搭建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平臺

2018年前後,多地著手依託監管平臺規範企業工資支付行為、健全工資支付監控和保障制度。當前,省級支付監管平臺已有山東省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平臺、河南省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系統等,市級支付監管平臺也有安徽省淮北市建設領域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監管平臺、湖北省十堰市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信息化系統以及江西省南昌市農民工工資管理信息系統等。

如2019年12月建成並投入使用的雲南省保山市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平臺設有實名制管理、分賬管理、工資銀行代發、保證金管理、預警、失信曝光、一鍵投訴、統計分析八大功能,可實現工程建設政府主管部門、建設單位、施工企業、農民工、銀行等各方信息的互聯互通,對工程建設領域在建項目農民工實名制用工管理、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農民工工資銀行按足額代發管理、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繳存管理等情況進行全面實時動態監管,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報酬權益。

2、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三方監管

工資保證金制度自2006年由國務院發佈《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首次提出,發展至今已成為預防和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重要制度。隨著保支工作的深入,保證金制度也發展出差異化繳存、三方監管等創新形式。

如廣西壯族自治區2019年12月全面推開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三方監管制度,明確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均應在工程項目所在地商業銀行開設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專用賬戶,預存一定數額的資金作為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專用賬戶實行主管部門、開戶商業銀行、繳存方三方監管制度。

該制度一般都配合以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差異化繳存辦法:連續兩年未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社會信用記錄良好的企業,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可按原金額的50%繳存;連續三年未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社會信用記錄良好的企業,可免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減免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後,企業如有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行為,須按規定足額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3、農民工工資入社保卡

同樣在2019年12月,27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與11家金融機構和互聯網公司簽署了社會保障卡創新應用服務合作協議,根據協議,人社部將開展拖欠工程款等財產入社保卡、農民工工資等資金入社保卡服務。這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三十一條的“用於支付農民工工資的銀行賬戶所綁定的農民工本人社會保障卡或者銀行卡,用人單位或者其他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變相扣押”相對應。

當前,這一創新形式仍處於探索階段,也已釋放出人社部將強化手段、加大政府監管手段的積極信號:禁止“拖欠農民工工資”與治理“拖欠工程款”相輔相成,對預防和解決欠薪問題作出系統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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