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長樂檢方提前介入一銷售假冒偽劣口罩案

福州長樂檢方提前介入一銷售假冒偽劣口罩案

近日,福州市長樂區人民檢察緊盯 “兩法銜接”平臺中有關涉疫犯罪線索,提前介入一起銷售假冒偽劣口罩案,督促公安機關及時立案,引導偵查方向,並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檢察建議,力爭從生產源頭、銷售終端打擊涉疫犯罪。

經查,當事人鄭某某無營業執照、無醫療器械備案證,通過微信朋友圈、微信群以快遞方式銷售多種偽劣口罩,目前已經查實的口罩數量多(4萬多隻),金額巨大。由於當事人在預防、控制新型冠狀肺炎疫情期間銷售假冒偽劣防護品,且該防護品面料稀薄,做工粗糙,不具有防護功能,不符合醫用醫療器材標準,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涉嫌構成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目前,該案已被公安機關立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

福州长乐检方提前介入一销售假冒伪劣口罩案

檢察官提前介入一起銷售假冒偽劣口罩案

據介紹,連日來,長樂區檢察院充分履行職能,主動擔當作為,多措並舉嚴厲打擊涉疫犯罪。

該院充分發揮“兩法銜接”力量,形成防疫打擊合力。指派專人緊盯 “兩法銜接”平臺中有關涉疫犯罪線索,提前介入一起非法銷售“假口罩”案件,引導偵查方向,督促公安及時立案,並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檢察建議,力爭從生產源頭、銷售終端打擊涉疫犯罪。

全方位延伸檢察職能觸角,加強防疫工作粘合力。協調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公安局、區稅務局等相關部門確立聯絡員,互通工作信息,及時通報涉疫類案件情況。督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順豐、醫藥店鋪等流通渠道進行不定時檢查,並利用互聯網或在小區公共顯眼位置發佈舉報電話及有關涉疫信息,與區法院、區公安局聯合出臺《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從重從快打擊拒絕強制隔離等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

該院還強化專業技能,提升打擊防疫犯罪精準度。成立涉疫犯罪案件辦理專案組,通過集中學習、探討全國各地打擊製售偽劣醫用產品、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相關案例、指導意見以及司法解釋,切實提高辦案人員依法履職能力,確保穩準狠打擊涉疫犯罪案件。

(福建法治報記者 陳欽祥 通訊員 黃穎 林飛 楊承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