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新闻:依法战“疫”人人有责,必须守法律,顾全大局


赤峰新闻:依法战“疫”人人有责,必须守法律,顾全大局

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13年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传染病防治工作方针、工作原则、防控措施,明确了公民、社会有关组织和政府有关部门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责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确保依法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今天起,本栏目推出系列评论《依法战“疫” 人人有责》,首先关注第一集《人人必须守法律 顾全大局》。

《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公民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自觉承担责任,自觉履行义务,自觉服从命令。

山东一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故意隐瞒旅行史和接触史,致使68名医务工作者和其他49名人员隔离;长春一名确诊病例故意隐瞒在重点防控地区工作生活经历,且多次主动与他人密切接触、就餐,导致5人直接感染,多人被隔离观察;我市一对夫妻拒不配合防疫登记还冲撞路障-----这些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给疫情扩散传播留下隐患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这场人民战“疫”,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主角,没有配角,更没有看客。人人守法律、顾大局,我们相信,没有一个冬天不可逾越,春暖花开的日子必会到来。

记者:曹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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