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部门联合出台意见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

本报记者 苏诗钰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邮政局等19个部门和单位,印发了《关于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返乡入乡创业呈现蓬勃发展态势,激发了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助推了脱贫攻坚,加快了乡村振兴,促进了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稳定扩大就业效果逐步显现。

《意见》提出,要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政策举措、强化服务保障,不断优化创业环境、降低创业成本、提升创业带动就业能力,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为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有力支撑。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统筹推进、示范引领,深化改革、优化环境,问题导向、精准施策的基本原则。经过3—5年努力,工作协同、政策协调的机制更加顺畅,支持返乡入乡创业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返乡入乡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迸发,产业转移承接能力进一步增强,带动就业能力进一步提升。

《意见》提出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返乡入乡创业营商环境。推进简政放权,优化创业服务,培育中介服务市场,构建亲商安商的良好环境。二是加大财税政策支持,降低返乡入乡创业生产经营成本。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实施税费减免。三是创新金融服务,缓解返乡入乡创业融资难题。加大贷款支持,引导直接融资,创新担保方式,扩大抵押物范围。四是健全用地支持政策,保障返乡入乡创业生产经营空间。优先保障返乡入乡创业用地,完善土地利用方式,盘活存量土地资源。五是优化人力资源,增强返乡入乡创业发展动力。强化创业培训,大力培养本地人才,加快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共建共享,加强人才引进。六是完善配套设施和服务,强化返乡入乡创业基础支撑。完善基础设施,搭建创业平台,优化基本公共服务。

《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评估考核,做好宣传引导,确保返乡入乡创业政策任务落地见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要求,细化、实化政策措施,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加快优化创业环境,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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