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超市(商場、商店)、農貿市場等公共場所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關於加強超市(商場、商店)、農貿市場等公共場所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關於加強超市(商場、商店)、農貿市場等公共場所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商城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關於加強超市(商場、商店)、農貿市場等公共場所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11號

根據省、市、縣疫情防控督導工作要求和信陽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關於實施公共場所佩戴口罩等控制措施的通告》(信疫防指〔2020〕4號)文件精神,現就進一步做好全縣超市(商場、商店)、農貿市場等公共場所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廣泛宣傳教育,提高全民防護意識。要多渠道、多途徑宣傳疫情防控知識,提高全民防疫的自覺性和緊迫感。各超市(商場、商店)、農貿市場等公共場所的經營業主應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帶頭自覺佩戴口罩,教育、引導所有進入人員必須佩戴口罩,提高自我防護意識,對未佩戴口罩進入公共場所者由經營業主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的要拒絕進入經營場所並迅速報告所在村(居)委會、鄉鎮(處),情節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

二、誠信合法經營,落實主體責任。各公共場所經營業主要遵紀守法,誠信經營,嚴禁出店經營、店外經營。超市(商場、商店)、農貿市場等公共場所必須嚴格遵守以下開業條件:(1)所有從業人員必須佩戴口罩,並在場所入口處設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的提示;(2)對進入者逐人進行體溫檢測,對體溫發熱者禁止進入並報告所在村(居)委會;(3)規模較大的經營場所,尤其是人口較為集中的城鄉農貿市場、集貿市場,必須有專人佩戴疫情防控紅袖章,對進入者進行佩戴口罩監督、體溫檢測和人員信息登記,禁止顧客自行登記,防止交叉感染;(4)經營業主必須每天對經營場所和收銀臺、檯面、電梯扶手、購物車、購物籃、稱重臺、門簾等設備設施以及其他公共區域至少進行4次消毒;(5)超市(商場、商店)營業時間限定在上午9點至下午5點之間,農貿市場營業時間限定在上午8點至下午5點之間。凡達不到以上任何一項要求的,一律暫停營業。

三、強化責任,協同配合加強監管。各鄉鎮(處)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立即行動,對不符合開業條件的一律暫停營業。縣市場發展中心要加強對城區農貿市場管理,在進岀口設置卡點,專人值守,落實防控舉措。縣市場監管、商務、公安等相關部門要立足職能,加強指導,實行領導包片負責制,落實監管責任,協同配合、齊抓共管,加強公共場所佩戴口罩、體溫檢測、專人登記、門店消殺等疫情防控措施的監管落實。要嚴肅紀律,對防控措施落實不力、責任不到位的鄉鎮(處)、責任單位和個人,由縣紀委監察委依規依紀追究責任。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具體終止時間由商城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另行通告。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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