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称婚前婚后不正当性关系为"生活作风"问题,如今的哪种行为可视为同类问题?

环球围观


现在是法制社会,法律条文上没有生活作风问题一说。

过去只有夫妻在一起过性生活才是名正言顺的,夫妻成员与夫妻之外的人无论和谁在一起,都是生活上有作风问题,即使两个人谈恋爱在一起,也叫未婚同居,不允许的。

生活作风上有问题的人,一方的配偶是军人,那么这两个人都有牢狱之灾,如果带有一点强奸性质,命都会保不住。

现在法律条款上有两个违法行为。一是嫖娼卖淫,二是重婚罪。

嫖娼卖淫很好理解,一方提供报酬,另一方提供性服务。这在外国或者在中国古代都是合法行为,但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不允许这种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嫖娼卖淫的惩罚办法是拘留和罚款。

重婚罪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其中一人与他人以夫妻的名义公开生活在一起,这种行为的法律制裁方式是有期徒刑。嫖娼卖淫是一种违法行为,重婚罪是一种犯罪行为。

有些领导干部为别人谋取好处,别人则以情色作为回报。这是违背党的组织纪律的严重错误行为,有的干部情人无数、与多人通奸,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的形象。

这种情形应该与过去的生活作风有问题相类似。但与过去相比,普通人不存在这种情况,你只要是合法所得的钱财,愿意帮助自己的情人,对方则拿出性感的身子满足你,谁也管不到你们。前提是把老婆安抚好,让她不知道或者知道后不吵不闹。

我只是讲讲这方面的道理,并没有鼓励的意思。


张望盐井


如今对两性的关系和态度,已经没有“生活作风”一事了。

“生活作风”属于人的品质和道德有问题,现在这都不是“问题”。

婚前性行为,是男女双方自愿同意的情况下,属于婚前“同居”,不是问题了。前提是双方同意,试婚。

和“生活作风”有关系的,是双方已有婚姻,或一方已有婚姻状况,男女双方仍有婚外恋、婚外情,或者乱搞两性关系。

在法律上,不允许有这种情况,因为双方自愿发生关系,但在伦理道德上,是应该谴责的现象。





关山枫叶


过去婚前婚后不正当性关系为“生活作风”问题,如今的那种行为可視为同类的问题?问题所说的过去如今,我以文革以前为过去,文革以后改革开放到现在为如今,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过去婚前不正当两性关系主要是未婚同居和未婚生育。而婚后不正当两性关系婚姻中还存有的两性关系。

如今婚前婚后不正当性关系表现的形形色色五花八门。什么试婚一夜情婚外恋情妇小三等等。当然还有卖淫嫖娼。虽然如今婚前婚后不正当两性关系比过去婚前婚后不正当两性关系,要更多且人们见多不怪。很多这些当事人对这些事是不以为然的。但婚前同居怀孕和婚姻中同时存有其它不正当两性关系,仍是过去如今不正当两性关系的主要问题和形式。

我以为过去不正男女关系的作风问题,那是过去时代不正当男女关系概括的说法,而如今不正的两性关系与过的不正当两性关系是有极大不同的。远不是作风问题能总结得了的。现在一些以权谋色以色谋权現象绝不仅仅是作风的问题。这是社会问题。如果说现在那些不正当男女关系和过去的不正当男女作风问题相类似,我觉的现在的婚外情与过去的婚外两性关系是很类似的。

不管过去还是如今,我们必须认识到两性相处两性关系,是有原则底线的。对别人的负责也是对自已的负责。任性放纵总是要付出代价的。这是无数人的生活痛苦代价告诉人们的。所以我们在两性相处和两性关系上,一定要有负责的态度,要坚特原则和底线。这样才有幸福和谐伴随着我们!


老骥1954


大道理人人都懂,自不必赘述。

婚前性行为,婚外性行为从道德观念上讲是不齿的行为。从法律上来讲是“违法”,但只是“轻微”违法。就好比“赌博罪” 无疑赌博是违法犯罪行为。可是几个人聚在一起打个麻将,有些小输赢,这到底算不算赌博呢?——很模糊。所以没有人制止。婚外性行为也差不多少。违法不假,可轻微违法。没人讨厌去管这事。现在人们连“笑话”都懒得去做——习以为常了。很平常的事,两个人聊聊天,吃吃饭然后到一个背人处或开个房,男欢女爱一通,双方各取所需。回到家里平静个对个自婚姻伴侣。——就和大家在一起打麻将一样了。这就是“性观念”的问题了,没人把这些当做法律问题看待。也用不上和法律道德绑在一起。其实,夫妻之间的性行为多数之下也不过是“取乐”。否则还得重新实施“计划生育”。夫妻直接“取乐”,朋友之间“取乐”,陌路人之间“取乐”,和游戏并无太大本质区别。所以现在的人也就不那么“大惊小怪”了。社会在进步!


顽石补天


这个问题可能题主搞反了。作风这个词来源于解放军军队建设中对官兵的要求,后来无限延伸,直到普通农民。分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三大作风都有一些基本的规范和要求。比如,思想作风要求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一分为二等等。工作作风要求雷厉风行,践踏实际等等。生活作风要求大公无私,艰苦朴素等等。违背了基本规范的,称作作风有问题。具体到生活作风问题包括损公肥私,多吃多占,虚荣低俗,生活腐化等,当然也包括不正当的性生活。三大作风对应如今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对于其他作风问题,一般都直接具体的指明问题。比如脏乱差,懒散,自由散漫等。但是,中国人几千年来,对于“性”总是羞于启齿,不断用各种词汇隐晦的表达。比如夫妻生活,行周公礼,行房,甚至还有称作敦伦等等五花八门。这些都是指正当的夫妻性关系。像西门庆与潘金莲之间的性关系,过去叫奸夫淫妇行苟且之事。逐渐的苟且就代指不正当的性关系。但是这个词过于文雅,普通老百姓听不懂。有了作风这个词,教育比较深入人心,就用生活作风代指不正当性关系,其他生活作风问题就回避使用这个词,近乎于专用词汇。


雨轩品茗2


不正当的性关系无论过去,现在,还是未来,都属于是作风问题。性关系作为一个需要慎重对待的问题,如果你不慎重,后果就会很严重。

不正当的性关系可能让你名誉扫地

不正当的性关系可能让你身体受到伤害,如性病,流产导致生育功能受影响甚至不孕等。

不正当的性关系可能让你的精神备受折磨

不正当的性关系可能会给你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你如果还不重视,这就是你生活作风问题。有一句话说的好,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享乐放纵的时候你风光无限,自食其果的时候你悔之晚矣。性是爱情的延伸,性为爱所用是高尚的,性为利所用是不健康的 。


工作上的作风问题包括:贪污腐化,中饱私囊,徇私舞弊,权色交易,包养情人等,只要是假公济私,损公肥私,不按照规定工作办事的行为都属于工作作风问题。



生活中的违背道德和正三观的言行都属于生活作风问题,如损人利己,坑蒙拐骗,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以钱骗色,以色骗钱,钱色交易等等,只要是违背道德,违法犯罪的都属于作风问题,轻者受人谴责,重则锒铛入狱。

作风问题反映了思想问题,如果一个人思想出问题不可怕,如果一群人,一类人的思想都出问题那才可怕,就上升到了社会问题,社会的风气出问题就要从社会的根本上去解决,如果只说表象,对根本性问题炜疾忌医,只会使问题更严重。


满地沧桑一身正气


生活作风问题,放在上世纪六七年代,不是小事,而且是天大的事!笔者曾在1968年在南京某一罐头食品厂,亲眼目睹厂造反派批斗一对,因搞婚外恋(当时统称乱搞男女关係),而被批斗的大会!全场群情激动,高呼口号:"打倒腐化份子纪xx,打倒腐化份子王xx"!那个时代结束了,而现在,人们的意识形态变了,对这种婚外恋有了更清楚的认识!两人处不好,可随时去法院离婚!


饰演皇帝的人


“生活作风”问题大多是指领导干部,他们事事都应该起模范带头的作用,而“生活作风”问题大多也是指个人生活奢侈腐败、婚外男女有染。

如今的“生活作风”问题,我觉得主要还是针对两个方面。一是生活上不检点,贪污腐败,第二就是搞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权钱交易和权色交易这种“生活作风”问题,让人们深恶痛绝。



如今婚前同居虽然没有被公开承认合理性,但是已经蔚然成风,很多男女都有婚前同居的经历,这与人们思想开放和时代的发展有一定的关系,如今这种虽然不正常的现象,已经很少人认为是“生活作风”问题了。


最让人不能接受的,还是那些拿着国家和人民的钱挥霍的公职人员,他们是国家的蛀虫,如今反腐的力度空前,也把“生活作风”问题更进一步的有了明确的规定,来约束公职人员的行为。


我是焱垚


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一直被认为不耻!现如今,有一种更为可耻的不正当关系在漫沿。一,通过网络联系交友。婚前婚后,有不少男女通过网络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二,不以结婚为目的,骗取对方钱和财物。三,插足别人家庭,充当小三后,以结婚为目的破坏别人家庭。四,有家庭的在外养小三。这些问题,也直接影响了儿女的健康成长。五,对未婚女子,如果婚前与多名男子发生性形为有可能导致二种结果,《一》婚后不能生育。《二》生育不健康子女。(据日本医学专家研究发现,女子与多名男子发生性关系后,可导致女子生育的子女在二十年或三十年产生精神病,基困移传,)!

做为现在我们每一位,把握好自己的尺寸,别为外面的花花世界,迷了双眼,正确对待两性关系!


5874699705


出轨不定罪,就说明婚姻法不保护夫妻的性生活。婚姻法不保护夫妻的性生活,婚姻法还有什么意义?不要拿那句什么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来作挡箭牌,那是任何出轨的人都会说的口头禅,那本身就是一句流氓说法,没有爱情了你应该先离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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