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 NCSR 7通過有關飛行器自主遇險追蹤的搜救服務指南

IMO NCSR 7通過有關飛行器自主遇險追蹤的搜救服務指南


  1月13日至24日舉行的IMO航行安全、通信與搜救分委會(NCSR)第七次會議上,集中討論了幾項航運事宜,通過了有關飛行器自主遇險追蹤(aircraft autonomous distress tracking)的搜救服務指南。
  特別是,分委會為搜救服務的臨時指南開了綠燈,該指南涉及對飛行中的飛行器實施自主遇險追蹤,並以COMSAR通告的形式分發。
  該指南將於2021年1月1日生效,將提供有關自主遇險追蹤(ADT)的基礎知識,該信息用於提供遇險飛行器的報告和位置。
  同時,IMO NCSR第七次會議也重點關注了與航運業有關的關鍵點,例如完成了關於全球海上遇險和安全系統現代化的修訂草案,以及對船舶定線措施的修訂。
  有關船舶定線措施的修正案涉及:
  澳大利亞昆士蘭州遠北大堡礁和託雷斯海峽的另一條雙向航路,也旨在作為大堡礁和託雷斯海峽的特別敏感區域(PSSA)的相關保護措施。
  修改了“Off Ushant”分道通航制中雙向航路的使用條件,以消除歧義並考慮到法國的技術發展。
  挪威統一的船舶定線制(“挪威西部沿海”,“挪威南部沿海”和“從瓦爾德到勒斯特的挪威沿海”),每個系統都有分道通航制(TSS)和推薦航線,旨在優化定線制的效果並將其應用於相同類別的船舶。


  修改了“ Slupska Bank”的分道通航制,目的是減少在波羅的海南部波蘭領海內外的現有分道通航制以東發現的淺水區擱淺的危險。
  以上擬議的定線措施將在5月份提交給IMO海安會(MSC)第102屆會議通過,預期在六個月後生效實施。
  本次會議由我國作為核心成員參與修訂的國際海事組織(IMO)決議《船舶交通服務指南》(以下簡稱《VTS指南》)也獲得審議通過,標誌著我國在深度參與國際海事事務中邁出了重要一步,進一步提升了我國在船舶交通服務領域的國際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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