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把營業收入轉到個人賬戶,合法嗎?

杭城房產諮詢


從四個方面回答你:

一、你如果直接把錢轉入個人賬戶。100%的違法,並且是觸犯了刑法了。具體的罪名是職務侵佔罪或者挪用公款罪。如果有人實名舉報並且證據確鑿一定會追究下去的。

二、你作為一個創業者必須要非常肯定的明確一點。企業是一個獨立的個體,自然人也是一個獨立的個人。就算是你的小孩子沒有你的允許私自拿了你的錢,既然構成盜竊罪。中國小微企業老闆裡,最主要的一個大問題就是公私不分。公司的錢和個人的錢分不清楚。就算公司的股東只有你一個人,一人有限公司,依然必須要公私分離。一人有限公司更加要把公司的賬目做清楚。體現公司的錢與個人的錢的分離情況,不然一人有限公司很可能承擔無限責任了。

三、創業者一定要記住一點,公司對公賬戶的錢,動一次要記一次賬,記賬是嚴格按照銀行賬戶的流動來記錄的。你把公司錢轉入個人必須要記賬。要有非常合理的名目。是借款。還是工資。還是分紅。還是報銷。公司的錢轉入個人一般就只幾種名目。

四、如果你要想辦法把公司的錢比較大額的合理、合法地轉入個人。並且最少化的交稅,也有辦法的,這個就必須要你對公司治理和財務有非常的熟悉和研究了。

歡迎你關注我,我是伍琳強。每天更新原創創業短視頻。有任何創業問題,歡迎你來提問。


創客會NET


公司的營業收入轉到個人的賬戶,合不合法?要看具體的轉賬用途,不同的情況下,這個結果是不一樣的。

合法情況

1、發放工資:公司要經營,肯定要聘請員工,對於員工每個月發放工資及績效,由企業的賬戶直接轉入個人的賬戶,那麼當然是合法合理的。

2、採購物資:公司向個體戶採購原材料,貨款由公司直接打款給個人,這個是允許的,但是企業要保留的相應的購銷合同、發票、出入庫單據等以備檢查。

3、股東分紅:我估計你最想問的是這個,公司的收入(利潤)可否直接轉給股東,可以肯定的告訴你,按照法律規定是允許的,但是必須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股東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也應該徵收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所以如果你有按照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那麼這筆分紅就是合法的。

非法情況

非法情況,最直接的一點就是上述的分紅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就直接打款給個人賬戶,這就是非法行為。公司的利潤股東可以分紅,但是如果並非分紅,股東不得隨意轉走公司賬戶的資金,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個人賬戶與公司賬戶必須想獨立,不得混在一起。

如果並非分紅行為,股東要使用公司賬戶裡的資金,必須要以暫借款的形式進行做賬,但暫借款要在規定的時間內歸還公司,並繳納暫借的利息,長期的暫借未歸還的資金,那麼稅務機關會直接認定為分紅,需要補繳20%的個人所得稅,甚至有可能被除以罰沒,所以公司的錢,不能隨意亂轉。

漏洞

如果想要使用公司賬戶的錢,又不想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有沒有辦法?有,比如你看上了一套房子,那麼你可以以公司的名義購買下這套房子,但是實際上居住使用權在你這裡,這樣就避免掉了個人所得稅,同時又合法的使用到了公司賬戶裡的資金。


鯉行者


首先明確告訴你,有限公司把營業收入轉入到個人賬戶,不管是從《公司法》的角度還是從稅法的角度,都是違法的。明知違法但幾乎所有的公司都會這麼做,風平浪靜則以,一旦出事後果很嚴重。

公司作為獨立的人格柱體,財產跟股東以及公司管理人員個人資產是獨立的,如果把公司的營收轉入到個人賬戶,如果是股東就會產生人格混同,如果是公司高管就會涉嫌侵佔公司資產。會有什麼後果?簡單的舉一個例子,如果公司對外負債,公司資產不足以償還債務,這時候債權人就可以依據轉賬憑證,把股東列為被告,要求股東承擔連帶償還責任,法院就可以執行股東個人財產。

將公司營收轉入股東賬戶,很容易構成職務侵佔罪,挪用資金罪等,一旦股東不合,這些犯罪行為就成為股東相互排擠整對方的證據。

涉嫌偷稅漏稅,把營收轉入股東賬戶,除了手續簡單以外,更多的是出於避稅的考慮,賬外有賬,一旦稅務機關查處,公司涉嫌偷稅漏稅,除了補繳稅款外還要面臨處罰及信用懲戒。


律師老朱


把營業收入轉到個人賬戶,應該就是把收到的貨款轉給個人了。個人的身份是誰?是股東?還是法人,還是不相干的其他人?

一,支付給個人

公司的營業收入,所有者是公司,公司是一個組織,法人單位,有獨立的法人財產權,具有民事行為能力,能夠行駛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公司是法律意義上的人,除了沒有人的自然形態,其他的權利和義務跟自然人沒什麼區別。如果把公司的現金支付給不相干的自然人,請問是以什麼名義?個人借款嗎?什麼時候償還?有無借款利息?有沒有經過公司股東會的同意?如果沒有經過公司股東會的同意,就把錢轉給個人,那肯定是不合法的,股東有權提出質疑,維護公司利益。

二、支付給股東

公司是股東投資的,股東在投資以後,對於公司可以撤資,可以分紅,但不能隨便轉走公司的資金。道理跟以上一樣,你是爸爸,你的兒子成年以後,兒子的東西時兒子的東西,老子是不能隨便拿走的。如果股東非要轉走賬戶上的資金,並且長期不歸還,那麼稅務局就會認定這筆資金是公司支付給股東的股息分紅,股東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再者,公司賬戶與股東賬戶經常發生資金往來,當公司產生債務不能償還的時候,會被認定為股東財產和公司財產分割不清,從而股東應該承擔的有限責任將會變為無限責任。

所以,違法算不上,但是不合規。


簡淨軒語


很多企業投資人都不知道,將公司營業收入轉入個人賬戶的法律風險,下面通過案例來分析將企業營業收入轉入個人賬戶所面臨民事責任、刑事責任等法律風險!

案例:甲公司的股東趙某將公司的營業收入2000萬元直接轉入個人賬戶,沒有將公司的營業收入轉入公司的賬戶。甲公司在財務處理上仍然將2000萬元的收入正常入賬,且及時進行納稅申報,交納稅款。

對於甲公司股東趙某的行為涉及稅法、刑法及民法責任,法律分析如下:

稅法上的責任

按照常理,股東趙某如果不是出於避稅的考慮,沒有必要將本來歸屬於甲公司的2000萬元的營業收入不經過公司的基本賬戶,直接轉入到個人賬上,這樣會帶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第一,2000萬元的貨款需要交納340萬的增值稅,如果企業正常登記入賬,對於增值稅的交納上不存在風險。

第二,在交納企業所得稅方面,2000萬元也是要交納的。拋開成本要素不考慮,2000萬元需要交納2000*25%=500萬的企業所得稅。如果甲公司對於企業所得稅也正常交納的話,對於企業所得稅不存在風險。

第三,股東從本應該入公司的帳的資金轉到個人賬上,如果公司掛賬“其它應收款”——股東趙某,按照我國稅法的規定,該行為視為對於股東個人的分紅。股東個人的分紅應該繳納20%的個人股息紅利所得稅,股東的個人股息紅利所得稅為400萬元。因為股東趙某直接將本應入公司的帳資金轉到個人帳,等於股東沒有繳納個人股息紅利所得稅。偷逃400萬元的稅款屬於重大違法犯罪的行為。

刑法上的責任

第一,職務侵佔罪(刑法第271條),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2000萬元的營業收入本來屬於公司的貨幣資金,在會計上歸屬於公司的資產。

如果公司股東趙某利用自己職務上的便利,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侵佔公司的貨幣資金2000萬,有可能構成職務侵佔罪。由於2000萬金額比較大,屬於嚴重的職務侵佔行為。

第二,挪用資金罪,根據我國《刑法》和有關司法解釋規定,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3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

股東趙某利用自己職務上的便利,若將2000萬元的貨款挪作他用,可能構成挪用資金罪。由於2000萬金額較大,屬於嚴重的挪用資金的行為。

民事上的責任

第一,2000萬元的營業收入屬於公司的資產,假如企業的組織形式為個人獨資企業的話,直接後果可能出現企業與個人財產的混同,當對外需要承擔責任時,可能會導致無限連帶責任,帶來重大的法律風險。假如企業的組織形式為公司的話,抽走2000萬元的股東需要將2000萬元返還公司,在2000萬元以內承擔責任。

第二,客戶將2000萬元沒有經過公司基本賬號直接打到股東趙某的賬上,說明客戶並沒有與公司結清債權債務關係。在民法的角度上講,客戶轉給股東趙某一筆錢,但是公司與客戶2000萬元的債權債務仍然存在,對於客戶存在很大的法律風險。因此客戶不經過公司基本賬號打到個人賬上風險大,客戶採取這種方法的可能性偏小。


慧算賬


明確告訴你:按相關法規,你違法了,但是大家都這麼做,因為沒有辦法處理日常的繁雜的業務流程,這些事基本都不會出現嚴重的問題。

我們再來看一下有限公司,如果沒有股東,這是不可能的,有限責任公司最低的註冊資金是三萬,法定股東人數是2-50人,而只有極特殊的情況下,比如可以單獨設立有限責任公司而不受股東人數限制。所以,你所謂的沒有股東,可能是另一個是你的自己的親人,都是自己家裡人。

按正常營業收入而言,你要交納相關的經營稅,而直接把收入打到了個人賬戶,這個過程是違法,不管你股東是不是自己人,涉及到稅的問題,你個人沒有交納所得稅吧,或是你的所得稅沒有按真實的收益交吧,你的營業收入,如果沒有做賬務處理時,就直接抽轉公司的營業收入,這是不可以的。公司必定是法人實體,不是你的個人。公司有名稱、組織機構,公司的錢是營業收入,就有必要的管理條例。但是你的這種情況都這麼做,一般是找代辦的做賬公司按月做帳,他們會把賬務做好。

我是孫洪鶴,《新商業大智慧》創業教科書主編,孫洪鶴每天都給大家分享教材的短視頻,每天都有更新,大家可以關注孫洪鶴。


孫洪鶴


不邀自來,作為稅務籌劃的從業人員,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有限公司把營業收入轉到個人賬戶,合法嗎?首先要確定你的收入交稅了嗎?有限公司要交的大的稅種有增值稅、企業所得稅,(附加稅等小稅種就忽略不及了),增值稅的稅率要根據行業以及納稅人類別確定(3%-16%),企業所得稅是25%。交了這些稅之後,剩餘的收入才是公司的淨利潤。

但是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所以公司的淨利潤是公司的錢並不是你某個人的錢,那怕你是公司的股東,你也只是享有分紅權,而且你從公司分紅時還需要交20%的分紅稅。交完這些稅後到你手上的錢,才是你的合法收入。

如果你的公司收入很高,又不想交那麼多的稅,那麼我可以教你一些合法的節稅方法,想學習的可以私信我。

好了,我是姜海洲,如果我的回答對你有用就給我點個贊吧,更多知識關注我的實時動態。


姜海州


有限公司把營業收入轉到個人賬戶,合法嗎?我覺得需要分情況進行分析。


  1. 把營業收入轉到個人賬戶,隨後個人又把這筆錢轉回到公司賬戶,那麼就不違法,但不合規定。

  2. 把營業收入轉到個人賬戶,個人打欠條給公司,按借款處理,也不違法,但不合規定。

  3. 把營業收入轉到個人賬戶(老闆賬戶),然後沒有下文了,這種肯定不合法,如果對方不要發票,你這部分屬於未開票收入,直接轉到個人卡,等於隱匿了一部分收入,屬於偷稅的行為,就觸犯了刑法的規定,除了罰款外還要追究刑事責任;如果給對方開票了,錢沒回到公司賬戶,就會在應收賬款上一直掛著,造成賬實的不符。

  4. 把營業收入轉到個人賬戶(員工賬戶),然後沒有下文了,這種肯定不合法,屬於員工侵佔公司利益,如果金額巨大的,除了賠償外同時涉及到刑法,需要判刑。


這是說了正常的處理情況,但在實操中,這種情況很難避免,歡迎私下溝通。


會計大人


大家好,我是一個講商業的小哥哥。作為一名財經領域的原創作者,在這裡我想簡單的發表一下我個人的觀點,希望可以對您所幫助。

首先我認為按正常營業收入而言,你要交納相關的經營稅,而直接把收入打到了個人賬戶,這個過程是違法,不管你股東是不是自己人,涉及到稅的問題。

其次你個人沒有交納所得稅吧,或是你的所得稅沒有按真實的收益交吧,你的營業收入,如果沒有做賬務處理時,就直接抽轉公司的營業收入,這是不可以的。

最後公司必定是法人實體,不是你的個人。公司有名稱、組織機構,公司的錢是營業收入,就有必要的管理條例。但是你的這種情況都這麼做,一般是找代辦的做賬公司按月做帳,他們會把賬務做好。

以上就是我的觀點,希望可以對你有所幫助,同時也希望大家關注我的頭條號,我會定期的發表一些和財經相關的文章,謝謝!


一個講商業的小哥哥


題主的有限公司到底是股份有限公司還是有限責任公司。這個問題沒鬧明白,就無法具體回答。

題主說沒有股東,應該是除了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法人企業自己以外,沒有其他股東。我們把這種叫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因為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多名股東。

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依據《公司法》調整和規範,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具有法人資格,屬於我國《民法通則》所規範的企業法人。它可以由一個自然投資,也可由一個法人投資。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把營業收入轉到個人賬戶,對絕大部分一人有限公司來講,都幹過這樣的事情。至於合不合法,要看什麼情況。

由於是一個自然人投資,難免進行營業收款時未及時區分,而打入個人賬戶,同時,稅法對營業收入款是收現金還是進銀行並未特別規定,只要你按照稅法的程序確認收入結轉成本就合法了。但是根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 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簿外,不得另立會計賬簿。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也就是說如果公司的營業收入打到個人賬戶,而未確認公司資產,就不合法了。這就是公司法上的人格混同。本來公司是法人,以公司資產承擔有限責任,也就是如果破產了,公司有多少資產,賠債權人時以這麼多資產為限度。

但是由於你將公司收入轉入個人賬戶並且不轉回公司,那麼就是公司資產與個人資產不區分,個人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更為糟糕的是,營業收入經常轉到個人賬戶,承擔著巨大的稅收風險。因為營業收入轉個人賬戶,稅法沒說不行,但你不轉回,一旦被稽查,視為公司對個人的分紅。因為公司對個人分紅,個人應承擔20%個人所得稅,如果公司將這筆營業收入預提個人所得稅,那就罷了,否則會受到補交稅金並罰款,金額較大還會受到刑事處罰。

不過,只要沒侵佔資產,個人賬戶收到款及時轉到公司賬戶,說明情況後,問題不大。但這種現象不能經常發生,因為大額異常的關聯交易會受到稅務審計特別關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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