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對重點疫情地區務工人員實施“留崗留薪”補助

福州新聞網2月7日訊(記者 邱陵 實習生 蘇怡蓮)7日,記者從福州市人社局獲悉,該局在出臺《關於對湖北等重點疫情地區務工人員實施“留崗留薪”企業予以補助的辦法》。

據悉,補助主要是針對在我市登記註冊、稅務申報和社保繳費的各類企業。同時,補助條件為企業用工中湖北等重點疫情地區人員應是回湖北返鄉過年,並因疫情防控需要,企業通知延遲來榕返崗的。主要按照各企業摸排登記上報各縣(市)區、鄉鎮(街道)的湖北等重點疫情地區人員名單為依據;企業為湖北等重點疫情地區務工人員“留崗留薪”。按照2020年1月—3月(連續3個月)企業參保登記繳費(或緩繳)名單確定。通過身份證號碼中地區信息與社保大數據比對,在我市參加失業保險、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工傷保險等其中一項社會保險均可作為依據;企業使用員工為我市勞務派遣機構派遣的,應提供企業與勞務派遣機構的委託協議和雙方確定的使用派遣員工名冊。

此外,補助將根據企業上報排查名冊和社保大數據比對符合條件人數,按照我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50%(即人均860元)標準核定予以企業一次性補助。

據瞭解,預計發放金額800萬元,惠及企業6000餘家。企業可在復工後10個工作日內,按屬地原則,向縣(市)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中心提交以下材料:《對湖北等重點疫情地區務工人員實施“留崗留薪”專項補助申報表》;經企業所在地鄉鎮(街道)蓋章確認的湖北等重點疫情地區人員排查名單,含紙質和Excel電子版。(名單應含有員工姓名、身份證號碼、過年是否返回湖北、是否已延遲返崗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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