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惠興多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2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況

注:1、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基金投資和研究部門負責人持有本基金份額總量的數量區間為0,本基金的基金經理持有本基金份額總量的區間為0。

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師費、會計師費、信息披露費由基金管理人承擔,不從基金資產中支付。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到基金銷售機構的網點進行交易確認單的查詢和打印,也可以通過本基金管理人的網站(www.bocim.com)或撥打客戶服務電話(400-888-5566/021-38834788)查詢交易確認情況。

(2)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過 3 個月開始辦理申購、贖回

業務,在確定申購開始與贖回開始時間後,基金管理人將在申購、贖回開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購與贖回的開始時間。

風險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在市場波動等因素的影響下,基金投資存在本金損失的風險。投資有風險,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本基金的募集初始面值為1元,在市場波動等因素的影響下,本基金淨值可能會低於初始面值,投資者有可能出現虧損。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後,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淨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擔。投資者投資基金前應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法律文件,瞭解基金的具體情況,根據自身投資目的、投資期限、投資經驗、資產狀況等判斷基金是否和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並按照銷售機構的要求完成風險承受能力與產品風險之間的匹配檢驗。

特此公告。

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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