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尧县医院暂缓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公告

隆尧县医院暂缓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公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避免群众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造成人员聚集,按照省里通知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医院暂缓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以避免人群聚集。待疫情结束后,根据工作实际,为疫情期间出生的新生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暂不执行《河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超过30个工作日的,需提供助产机构住院病历复印件”规定,对超过30个工作日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对“提供助产机构住院病历复印件”不做要求。特此告知。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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