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所有村庄、小区,全面实施疫期封闭式管理


南湖区所有村庄、小区,全面实施疫期封闭式管理

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本村庄、小区,每户居民每2天外出1次采购生活用品,一律不得在村庄、小区公共场所集聚……这两天,南湖区全面实施了村庄、小区封闭式管理,以最严格的管控措施,全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障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根据《关于住宅小区实行疫情防控封闭式管理的通知》,南湖区各村庄、小区严格落实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人员车辆核查登记,严格落实环境卫生和房屋出租管理,严格重点人员管控,严控公共场所集聚,严禁工程项目施工,严禁瞒报迟报谎报。

严格落实封闭式管理。对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落实封闭管理等防控措施,小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进出通道,安排专人值守,疫情防控、生命救援、应急抢险等车辆除外。对村庄和无物业小区,按照属地原则,由村(社区)干部、民警、网格员、志愿者组成专门队伍,落实封闭管理等防控措施。所有进出村庄、小区人员必须戴口罩,对不戴口罩人员进行提醒、劝返。进入村庄、小区人员一律测温,体温正常方可开展工作。晚上10点以后,原则上不再进出村庄、小区。

严格落实人员车辆核查登记。对所有进入村庄、小区人员一律凭有效证件,与本村庄、小区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非本村庄、小区车辆一律严控进入,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仔细检查后,做好登记备案。快递、外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村庄、小区,由居民到指定地点自行领取物件。

严格落实环境卫生和房屋出租管理。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电梯等公共区域的清洁消毒工作,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工作。防疫期间,要加强村庄、小区巡查,严禁房屋出租。对已经出租的房屋,出租人要承担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及时向村(社区)报告出租信息。要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理,遇有情况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人的责任。

严格重点人员管控。小区居民原则上在家留守,尽量少走动、不串门,避免人群聚集,出门必须佩戴口罩,建议每户居民每2天外出1次采购生活用品。凡14天内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途径史的返回人员,须立即向村(社区)或派出所报告;即日起凡从嘉兴市外返回人员必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村(社区)报告,如无重点地区旅居史、途径史的自觉实行居家观察14天;对不主动报告及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即日起凡在嘉兴就医人员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严控公共场所集聚。疫情解除前,临时关闭小区内会所、活动中心、篮球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红事”一律停办,“白事”必须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一律不得在村庄、小区公共场所集聚,一经发现立即劝离。村庄、小区内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

严禁工程项目施工。村庄、小区内居民装饰装修、水电煤气管道改造、雨污分流等工程一律暂停施工。水电煤气、路灯等需要急修的,应报村(社区)同意,并对施工人员测温和登记。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严禁瞒报迟报谎报。送发并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手册》,通过村(社区)宣传栏、悬挂标语、微信公众号、设置广播以及建立村庄、小区、微网格长、楼道长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将疾病防治信息传达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各类重点管控人员要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排查调查,如实提供相关信息,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接触史、治疗史、病情等情况,违者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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