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4年帮别人担保借钱,借条没有写还款日期也没有担保期,我还要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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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是否需要承担担保责任,主要看是否超过担保期限。

根据《担保法》规定,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为6个月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但是,借条中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所以原则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应当从债权人主张债权,即要求债务人还款之日开始计算。这在《担保法》第13条也有相应的规定,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根据《合同法》规定,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总体来说,这种情况是否能够免除担保责任,要根据实际情况去认定。但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下,想要免除担保责任估计比较难!


叶律师


不一定。

这要看你的保证期间起算点是哪一天。

法律规定的起算点是债权到期的次日起计算,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是多久,保证期间是六个月,如果保证期间约定不明,那么保证期间是两年。

按照你说的,借条上没有写还款日期,债权到期日是哪一天呢?

一般都按照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索要借款的那天就算是到期日了。

你自己算一下保证期间过了没有。

如果保证期间没过,有人找你承担责任,你必须承担。

如果保证期间过了,有人找你承担责任,请让他不要打扰你的生活。


奉天律师官司通


被借钱人是想信你才没用写字据.后来你要是不承担责任你还是个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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