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企业办理这两项业务不用“见面”


山西:企业办理这两项业务不用“见面”

2月7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疫情防控期间,采用“不见面、非接触”的模式办理在该局登记注册企业的经营异常名录移出和信用修复业务。

企业申请经营异常名录移出和信用修复时,将申请材料采取发邮箱、传真等方式提交,并在材料中标明联系人以及联系电话。


山西:企业办理这两项业务不用“见面”


对材料齐全且书面检查符合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条件的企业,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企业名下并公示。


山西:企业办理这两项业务不用“见面”


对材料不全或书面检查不符合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条件的企业,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之日内一次性告知企业。


在信用修复办理方面,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实地检查,对符合修复范围和标准的企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信用修复决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企业名下并公示。


对不符合信用修复范围或标准的企业,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电话一次性告知企业不予受理的理由。


在疫情防控期间发挥重要作用,并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煤、供电、供油、供气、供暖和重要生产、生活物资保障供应以及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经营等领域企业的申请,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先办理。


疫情结束后,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疫情期间办理的经营异常名录移出和信用修复企业进行定向抽查,依法查处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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