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关于4起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顶风违纪问题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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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县纪委监委通报1起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2月6日,和林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督导检查组对全县各道路监测点值守情况进行督查,督查中发现城关镇榆西夭村口疫情防控卡口值守人员存在饮酒上岗的行为。经进一步核查,当日中午,榆西夭行政村党支部书记齐三白、党支部副书记王贵、村委会主任齐文彪、半滩自然村村长高虎俊在高虎俊家中聚餐,期间齐三白、齐文彪、高虎俊三人饮酒,齐文彪醉酒后到村内卡口帐篷中睡觉。村委会主要成员身处疫情防控工作重要岗位,无视疫情防控期间工作纪律,值守期间违规聚餐饮酒,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和林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齐三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齐文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贵党内警告处分,建议城关镇党委对高虎俊按程序予以罢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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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托县纪委监委对1起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进行处理


2月4日晚7时左右,托县疫情防控督查组督查工作时,发现双河镇前壕村村干部王占为、刘开元二人未在前壕村委会在后壕北路口设立的疫情防控点搭建的帐篷内值守,而是在防控点附近一家拉面店吃饭、喝酒。经2月6日托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占为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刘开元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双河镇前壕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徐二仓同志作出书面检查,并对双河镇党委副书记云大平同志、疫情巡查员王建军同志、前壕村第一书记金波波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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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泉区纪委监委通报5名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


1.玉泉区纪委监委对小黑河镇一间房村对辖区人员排查不到位、导致重点人员失管失控问题进行核实。一间房村党支部、村委会工作不认真、不细致,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导致重点排查人员失管失控,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五九,驻村第一书记侯大建负有直接责任,小黑河镇党委包片领导、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杨二平,小黑河镇包村干部、城建办主任高顺利负有领导责任。经玉泉区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杨二平、高顺利、王五九、侯大建4名党员干部进行全区通报批评,责令4人向玉泉区纪委监委作出深刻检查;向小黑河镇党委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在镇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

2.玉泉区西菜园街道党工委在设置村社区防控卡口工作中,要求北源村在附近民乐园小区门口设置卡口,一并进行联防联控。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北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成忠不服从党工委指令,以民乐园小区不在本村管辖范围为由,未请示报告,擅自将防控卡口移至兰亭文苑小区西南侧,党工委提醒之后其我行我素、拒不整改,阻碍防控工作整体推进,在办事处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经玉泉区纪委监委批准,2月5日西菜园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免去刘成忠北源村党支部书记职务,暂停其村委会主任职务,其违纪违法问题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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