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暫退旅行社80%質量保證金

青島暫退旅行社80%質量保證金
同時規定退還的保證金要在兩年內交還


青島暫退旅行社80%質量保證金

  青島晚報/掌上青島/青網2月8日訊  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過程中,全國旅遊行業遭受重創。文化和旅遊部下發通知,決定向旅行社暫退部分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昨日,青島市文旅局發佈通知,決定向青島的旅行社暫退部分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
  據瞭解,這次暫退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的範圍包括:全市所有已依法交納保證金、領取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暫退保證金的標準為現有交納數額的80%,被法院依法凍結的保證金不在此次暫退範圍之內。同時,接受暫退保證金的旅行社應在2022年2月5日前,將本次暫退的保證金如數交還。青島市文旅局的通知還規定,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一個月之內完成暫退保證金工作。旅行社應在全國旅遊監管服務平臺及時完成保證金信息變更和備案工作。
  青島符合條件的旅行社該如何辦理呢?記者瞭解到,相關旅行社包括分社,可攜帶取款通知書和申請書,以及保證金存單、存款協議,到市行政審批服務局(青島市市南區香港中路17號)二樓綜合窗口簽字蓋章,再持取款通知書及銀行所需材料,到保證金存款銀行領取保證金。記者 孫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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