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做好公路交通保通保暢工作,確保人員車輛正常通行

7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做好公路交通保通保暢工作 確保人員車輛正常通行的通知》。

《通知》要求,一要全力保障公路路網順暢運行。嚴禁擅自封閉高速公路出入口,嚴禁阻斷國省幹線公路,嚴禁硬隔離或挖斷農村公路,嚴禁阻礙應急運輸車輛通行,嚴禁擅自在高速公路服務區和收費站、省界和國省幹線公路設置疫情防控檢疫點或檢測站。二要有序恢復公路運輸服務。湖北省特別是武漢市在城市公共交通、城際公交暫停運營期間,要統籌調度運力,為醫生、公共服務人員、老弱病殘孕幼等各類重點人員出行提供必要保障。湖北省以外地區要有序恢復公路運輸服務,採取有力措施保障運力供給和乘車安全。疫情防控期間,對地方政府組織的農民工返崗包車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費。三要切實做好應急物資運輸。優先保障湖北省特別是武漢市的各類應急運輸,優先保障疫情防控物資、生活必需物資運輸。對持有“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及人員運輸車輛通行證”的車輛,要嚴格執行應急運輸綠色通道政策。對於短期向疫情重點區域運送物資的司機、裝卸工等提供保障的人員,原則上不需採取隔離14天的措施。

《通知》強調,對擅自阻斷公路交通基礎設施、干擾公路運輸正常秩序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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