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單位)怎麼復工、返工、返崗?專業指導來了!

【編者按】2月9日24時後,企業復工在即,為了幫助轄區企業(單位)進一步明晰復工申請流程和要求,提前做好防控工作預案,現將豐澤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線指揮部辦公室日前印發的《企業(單位)錯峰復工總體安排原則》《豐澤區企業(單位)復工及其返工返崗人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發佈,供轄區各企業(單位)對照執行。其中對於省外員工的管理按照2月5日福建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的“11個一律”執行。若此兩份文件工作要求與國家、省、市、區疫情防控部門2月1日後發佈的公告、通告要求不相符的,則以後續公告、通告為準。

1.豐澤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線指揮部辦公室關於企業(單位)錯峰復工總體安排原則的通知

2.豐澤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線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印發豐澤區企業(單位)復工及其返工返崗人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年2月7日


豐澤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線指揮部辦公室

關於企業(單位)錯峰復工總體安排原則的通知


各街道、各區直有關部門、各園區管委會: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延遲省內企業復工的通知》(閩政辦發明電〔2020〕16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第3號通告和《關於延遲市內企業復工的通知》的精神及我區有關要求,按照“三個必需”和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單位)優先、自我防控能力強的企業(單位)優先、外省籍員工非來自或非去過疫情重點地區的企業(單位)優先、自身生產任務急的企業(單位)優先等原則,經研究制定我區企業(單位)錯峰復工總體安排原則,現通知如下:

一、適用對象

1.錯峰復工總體安排原則適用對象為生產經營場地在豐澤轄區範圍內的全部企業(單位)。

2.春節期間未停產或區防控辦延遲復工通知下發前已開工的企業(單位),可維持原有人員的正常生產經營。未經批准,不得新增員工擴大生產經營;如新增生產經營人員,視同提前復工。

3.企業(單位)個別人員返崗進行復工準備、財務處理等工作的可不納入復工範疇。

二、企業(單位)錯峰復工的總體安排原則

(一)民生保障企業(單位)可正常復工生產和銷售。涉及保障城市運行必需(供水、供電、供氣、通訊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生產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等行業)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單位),可以根據市場需要和政府要求正常組織生產、銷售,復工期間持續落實好疫情防控相關工作要求。

(二)與民生保障物資生產相配套的企業(單位)按規定時間復工。涉及與防護物資生產配套,或與群眾生活必需品生產配套的企業(單位),在提高自身防控能力後[有條件的企業(單位)應設置隔離區],可按規定向有關單位申請,獲得核准後復工。

(三)各園區入駐企業(單位)可按規定時間復工。三個園區管委會可根據企業(單位)員工來源地情況分輕重緩急安排本園區入駐企業(單位)錯峰復工,園區管委會及運營商需加強園區管理,督促入駐企業(單位)完善內控機制、建立員工個人健康檔案、設立留觀隔離區、配足醫用口罩和消毒液等防護物資、整治環境衛生等各項準備工作,企業(單位)具備較強防控能力後,可按規定時間復工。

(四)自身生產任務急的企業(單位)適度復工。企業(單位)在落實好《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以及有關防控措施後,在排除外省籍員工為來自或去過疫情重點地區人員的情況下,可根據實際需求,申請錯峰復工,一線員工按輪班制度原則安排復工,行政、財務、人力、後勤等部門人員如非急需,要延後復工。

(五)其他企業(單位)儘量延期復工。樹脂工藝、化工產品等其他行業企業(單位)在疫情好轉後適時復工。

三、企業(單位)錯峰復工的審核原則

(一)可正常復工生產的:屬於“三個必需”和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單位),應書面提出需要復工的業務板塊的申請,經主管部門核准並報區政府備案後,方可組織復工,復工期間持續做好防控工作。

(二)需按核准時間復工的:對於上述“三個必需”和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相關企業(單位)的生產相配套的企業(單位)(單位、僱主、商戶),龍頭企業(單位)、規上企業(單位)應向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獲得核准後復工;規下企業(單位)應向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社區提出書面申請,街道辦事處核查企業(單位)用工來源安全性和確認企業(單位)有關防控措施到位後,給予核准復工。

(三)其他企業(單位):除上述“三個必需”和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相關企業(單位)外,其它企業(單位)不得於2020年2月9日24:00前復工,在疫情好轉根據後續通知要求適時復工。

四、企業(單位)錯峰復工的相關要求

(一)企業(單位)申請復工或未停工、已復工的要與所在地街道和主管部門簽訂《積極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承諾書》,落實本企業(單位)防控措施,防止發生疫情。

(二)企業(單位)應當積極配合衛生部門開展各類疫情防控工作,主動做好隔離觀察和追蹤排查工作。全面排查本企業(單位)復工人員情況,特別是對重點地區,以及兩週內有重點地區旅行史、與重點地區人員接觸史和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接觸史的人員,由企業(單位)負責通知上述員工暫緩來豐;已來豐員工在觀察期內不得進入企業(單位)生產經營場所,直至另行通知;有異常身體情況人員的用工企業(單位)必須第一時間報告所在街道、行業主管部門、園區、社區,接報單位按要求第一時間報區防控指揮部妥善處置到位。

(三)企業(單位)要成立復工籌備組,建立健全防控工作體系,落實好防控主體責任,明確工作專班,安排專人具體負責。復工前要結合實際制定防疫防控應急預案,妥善做好工作安排,上報主管部門及所在街道、社區,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方可復工。建立企業(單位)內部防疫防控信息上報機制,自覺加強對全體員工健康情況的監督。

(四)企業(單位)應該主動做好員工健康防護,確保疫情防控物資有足夠的儲備量,口罩按1只/4h·人標準儲備3-7天使用量,確保上崗人員必須具備相應防護用品。

(五)企業(單位)做好員工防護培訓、檢疫查驗等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生產場所環境清潔衛生,保持室內空氣流通。定期用消毒水為辦公室設備、門把手和電梯按鈕及公共場所進行消毒,指派專人負責員工早晚測體溫並登記造冊,做好日常疫情防控工作。

(六)企業(單位)要及時報告相關信息,對來自或去過疫情重點地區的人員及其密切接觸者,按照規定一律嚴格落實醫學觀察、隔離等措施,內設員工住宿的廠區、工地等場所要另行設置隔離區,責任到人,確保做到全覆蓋、不遺漏。

(七)企業(單位)要積極創造條件,儘量減少員工用餐住宿等過度集中,防止發生交叉感染。

(八)企業(單位)要按照區防控指揮部工作指令及相關通知文件要求,落實好各項應做到的防疫防控措施。

(九)企業(單位)要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復工前要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復工生產期間要做好安全生產相關工作,防範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五、日常監督

在區防控指揮部統一安排下,街道、園區、各職能部門對復工企業(單位)的疫情防控工作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加強分類指導,壓實企業防控主體責任,做到企業(單位)疫情防控全覆蓋。在核查過程中,發現不符合防控規範要求或發現確診病例等情形,將立即責令停產停業。


豐澤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線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1日


豐澤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線

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印發豐澤區企業(單位)復工及其返工返崗人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各區直有關部門、各園區管委會:

按照區防控指揮部的要求以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為加強企業(單位)復工疫情防控工作,現將《豐澤區企業(單位)復工及其返工返崗人員疫情防控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指導督促各企業(單位)抓好貫徹執行。


豐澤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線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3日


豐澤區企業(單位)復工及其返工返崗人員

疫情防控工作實施方案


為切實加強全區企業(單位)復工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控疫情風險,保障各項預防處置工作落到實處,確保我區企業(單位)平穩過渡並順利復工,結合本辦有關文件規定,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實施範圍

本實施方案適用對象為生產經營場地在豐澤轄區範圍內的全部企業(單位)。

二、工作原則

按照“誰用人,誰負責”的原則,各企業(單位)必須承擔疫情防控主體責任,負責落實好本企業(單位)範圍內的生產、生活場所及全體工作人員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復工要求

(一)符合規定的復工時間:

1.除屬於“三個必需”(及保障城市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眾生活必需)和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單位)外,其它企業(單位)復工時間不得早於2月9日24時。

2. 對2月9日24時後復工的企業(單位),各行業主管部門或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會)要根據區防控辦《關於企業(單位)錯峰復工總體安排原則的通知》(泉豐防控指辦〔2020〕13號)要求,合理安排企業(單位)錯峰復工。

(二)企業(單位)應落實的防控措施:

1.制定應急預案。要結合工作實際,提前制定本企業(單位)疫情防控應急預案,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應對措施,成立工作專班,明確各環節具體負責人員,確保應急管理、出入管理、餐飲管理、會議管理等各項防控措施制定到位。

2.強化日常監管。①要確定一名聯絡員,按照區防控工作有關要求,認真填報《豐澤區企業(單位)返工返崗人員情況表》,並做好所有返工返崗人員健康監測情況登記。②企業(單位)要切實做好來自或去過疫情重點地區的員工詳細信息的彙總,第一時間向所屬社區報告,並按照規定對該員工及其密切接觸者,嚴格落實14天隔離醫學觀察等措施,實行每天2次體溫檢測並有記錄,無異樣後再上班。③對有乏力、發熱、乾咳等疑似症狀的,要立即落實隔離措施,並立即向所屬街道、社區報告,要在相關職能部門指導下迅速轉送至區定點醫院進行檢驗和醫學檢查。④復工第一天要全員健康排查,寧可慢不可錯,無異常的人員方可安排上崗。

3.配備防疫物資。①各企業(單位)要做好醫用口罩、消毒液、體溫儀、洗手液等衛生防疫物資購置、配備,提前做好企業(單位)各個區域的消毒等工作,並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防控工作。②疫情防控期間的生產物資、生活物資、防控物資原則上由企業(單位)自行解決。

4.嚴格場所管理。①各企業(單位)要按照“非必須、不舉辦”的原則,減少和取消企業(單位)員工大會等大型聚集性活動。②要加強生產經營場所人流管控工作,原則上謝絕非企業(單位)員工進入,確因工作需要的,要對外來人員嚴格落實體溫測量、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並安排專人負責引導。③對於配置值班宿舍的企業(單位),日常管理參照小區封閉式管理要求執行,由企業(單位)落實值班宿舍各項防控責任,所在轄區的街道、主管部門要做好防控指導。④要在本企業(單位)生產經營場所出入口、辦公人群集聚區域設立臨時體溫檢測點,做好到崗人員每日健康監測。⑤要吸取早先杭州市疫情防控工作通報中所指出的,有一家企業30個人開會造成其中11人感染的教訓,加強本企業(單位)會議管理,少開會、開短會或開視頻會;同時,要做好會議室消毒、通風等工作,並要求參會人員入場前測體溫、洗手消毒和全程戴口罩。⑥有設集中食堂的,要確認食堂的安全衛生措施,督促餐廳服務人員正確佩戴防護裝備;禁止採購未經宰殺未經檢疫的活禽活魚肉品,禁止提供生菜;餐具蒸汽消毒,由服務人員統一配發,禁止自行取拿餐具,一次性的必須集中扔棄;加工環節嚴格生熟分開。

5.加強宣傳教育。①企業(單位)要負責做好員工疫情防控知識的普及宣傳教育工作,督促員工保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衛生習慣,儘量不出門或少出門,保持安全距離,不參加公眾集聚性活動,不信謠、不傳謠。②要依法保障職工合法權益,對暫緩返工返崗的員工,要登記造冊、實時關注、多加關懷。

(三)返工返崗人員應當遵守的規定:

1.儘量少坐公交等公共交通到崗,選擇步行、騎車或自駕上班。確需乘坐公共交通的,務必全程佩戴口罩。

2.主動按照所在企業(單位)要求填報個人信息登記表(含姓名、戶籍、住址、聯繫方式、身體健康情況、近14天是否到過湖北地區和與湖北人或到過湖北的人員接觸等。

3.按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識手冊》等要求做好個人防護,主要包括:①要佩戴口罩,談話交流時保持適度距離;②要勤洗手,上班第一時間洗手;到過電梯間、飯堂高危區的,回來洗手;外出回來馬上洗手;要接觸自己面部,特別是鼻孔與眼睛前,先洗手;③用餐前先洗手,要在坐下吃飯的最後一刻才脫口罩,避免面對面就餐,避免就餐說話,避免扎堆就餐。

4.儘量減少到人群密集場所活動,不亂串崗、串門,不離開豐澤轄區。

5.注意環境衛生和室內通風,每天清潔辦公場所,保持室內外衛生,尤其要經常對手部會接觸到的部位與物件,如手機、鼠標鍵盤、桌椅等進行酒精消毒。

6.出現乏力、發熱、乾咳等呼吸道感染症狀,應第一時間報告本單位,並積極配合做好隔離觀察和醫療救治工作。

7.積極配合本企業(單位)做好其他各項疫情防控工作。

四、復工審批要求

(一)各企業(單位)應提前三天將申請復工材料(詳見附件)報行業主管部門或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會),審核單位按以下流程辦理:

企業(單位)提供材料→按隸屬關係報行業主管部門或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會)直接審批覆工→報區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二)申報材料完整的當天審批辦結。

(三)其他有關說明:①春節期間未停產或本辦延遲復工通知下發前已開工的企業(單位),可維持原有人員的正常生產經營,並按要求落實各項防控措施。未經批准,不得新增員工擴大生產經營;如新增生產經營人員,視同提前復工,需履行報批手續。②企業(單位)個別人員返崗進行復工準備、財務處理等工作的可不納入提前復工審批範疇。

五、工作機制

(一)加強信息報送。建立員工對個人負責、企業(單位)對員工負責、街道(園區)或部門對企業(單位)負責的工作機制,各街道、園區部門按照管理範圍,層層落實、全面覆蓋,實行動態管理。企業(單位)於每日下午16:00之前填報《豐澤區企業(單位)返工返崗人員情況表》,各街道(園區)或主管部門核實彙總後,將排查信息報送區人社局。

(二)全員聯防聯控。對於企業(單位)上報的信息、訴求及相關事項,各街道(園區)或主管部門要及時上傳下達,並做好協調推進工作;對於企業(單位)在防控工作中提出的困難、訴求給予及時回應。區防控相關職能組要對企業(單位)落實防控措施方面給予業務指導,並對企業(單位)自行設置隔離點及其隔離措施給予專業指導。

(三)強化督促檢查。在區防控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下,由各街道(園區)或主管部門對企業(單位)的復工疫情防控工作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在核查過程中,發現未經審批擅自復工的或未按要求落實有關防疫主體責任的企業(單位),要立即責令停產停業,依法依規進行處置,並追究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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