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條!西安市政府有效應對疫情促進經濟平穩發展的若干措施(暫行)

21 條!西安市政府有效應對疫情促進經濟平穩發展的若干措施(暫行)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進一步減成本、擴投資、穩就業、促發展,幫助企業共渡難關,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不斷提升疫情防控保障水平

持續加大疫情防控力度

各單位各企業要切實履行法定防疫責任,進一步提高站位、堅定信心、強化舉措,堅持科學防治、精準施策,內防擴散、外防輸入,健全城鄉社區疫情防控網格化管理體系,增強全市上下同心同力、全力以赴、共克時艱的堅強決心和必勝信心,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西鹹新區管委會、各開發區管委會,市級各部門)

確保防疫生活必需品和城市運行保障

協助防疫和生活必需品生產重點企業,加強個人防護,做好防疫檢測,對原輔材料、生產設備等應急物資開闢物流 “綠色通道”,將重要防疫物資、應急性生產生活物資、醫療廢棄物處理收運等,納入應急運輸保障範圍。

充分發揮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協調機制作用,及時協調解決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的重大問題,確保煤、電、油、氣等穩定供應。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市交通局、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

對參與疫情防控和運行保障的相關企業予以獎補

對在疫情防控期間做出重大貢獻的醫療生產、銷售等相關行業企業給予適當補助。

對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徵用生產能力、服從市場供應調度的應急防控物資生產企業,按應急產品銷售收入一定比例給予獎補。

為鼓勵率先復產企業加大應急物資生產,緩解企業資金壓力,可以對企業進行預獎勵。

對按要求增產轉產防疫用品的技改設備投資,按企業隸屬關係給予 50% 補助。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等)

優化企業服務

持續推進 “一網、一門、一次” 建設,推出更多 “一件事套餐”,主動做好企業諮詢服務和幫辦代辦工作,對新增防疫用品產能項目 “一窗式” 48 小時內辦結審批。

發揮 12345 等服務熱線作用,提供免費法律諮詢、代理等服務,及時回應企業訴求,積極組織力量予以解決。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行政審批局、市司法局等)

加大援企穩崗力度

緩繳社會保險費

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緩繳期最長 6 個月。

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不影響參保人員正常享受待遇,不影響個人權益記錄。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等)

加大穩崗扶持力度

對符合條件的參保企業,可返還不少於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 50%;

對中小微企業的裁員標準放寬到不高於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

對參保職工 30 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放寬到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的 20%;

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符合條件的,返還標準可按 6 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

對參與疫情防控的重點單位,給予政策傾斜。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等)

加強企業職工培訓

從職業技能提升培訓專賬資金中安排 10 億元,支持企業開展各類職業培訓。

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在確保防疫安全的情況下,停工期、恢復期組織職工參加線上或線下職業培訓的,可按規定納入職業技能提升專賬資金補貼範圍。

對組織職工參加職業技能提升培訓的,按規定給予全額補貼。對企業組織新招用人員開展職工崗前培訓的,按照不低於 600 元 / 人標準給予補貼;對企業組織開展在崗職工培訓和轉崗轉業培訓的,按照 1000—5000 元 / 人標準給予補貼。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等)

優化企業用工服務

對小微企業吸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因疫情無法返崗農村富餘勞動力就業,且簽訂 1 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給予 1000 元 / 人一次性吸納就業補助。

對春節期間(截至 2020 年 2 月 9 日)的醫療防疫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按實際增加穩定就業的員工數量,給予 2000 元 / 人一次性吸納就業補助。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等)

維護勞動關係和諧穩定

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結合自身生產經營特點,實施靈活用工方式和申請特殊工時制度,也可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

延遲復工期間,經與職工協商一致,可按勞動合同規定標準的一定比例約定薪酬。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總工會、市工商聯等)

減輕企業負擔

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及預辦理不動產產權證

對於 2019 年 11 月 1 日之後出讓且已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可按程序與資源規劃部門簽訂變更協議,實施分期繳納。

疫情影響時間不計算滯納金,不計入違約期。合同中原確定開竣工日期可根據疫情結束時間順延。

自即日起,土地成交後可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已簽訂土地出讓金分期繳納合同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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