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知識的錯覺》

本書通過兩個現象展開的:①、人類對已知事物的瞭解少的可憐,卻常常會以為自己已經足夠了解;②、人類對世界的瞭解如此有限,卻又掌握瞭如此多的技術的能力——作者稱之為知識的錯覺。


讀書《知識的錯覺》


我理解的核心思想:人類的心智並不是一臺計算機,生來就是用於存儲海量信息的。一味追求大存儲量的記憶體是徒勞的,因為我們的記憶不可能窮盡這個世界。

我們的心智經過演化成為一個懂得靈活變通的問題解決轉交,學會只提取最有用的信息並舉一反三地應用於新情勢,引導我們做出決定。


首先,我們自己真正知道的,遠沒有我們以為的多?

我們或多或少都經歷著一種錯覺,即認為自己瞭解世間萬物,而事實上我們的理解是何等微不足道。

舉個栗子:

你天天使用的手機,裝的是哪些APP,他們是怎麼排列的?反正我有三屏的APP,我第一屏都記不得了。

你天天使用的馬桶,抽水原理是什麼,內部構造怎麼樣,需要怎樣的基建支持,材質如何,怎麼保證不漏水等等等等。


其次,為什麼我們會覺得我們自己懂得很多?

作者引入一個概念:“知識共同體”的觀點,

知識的錯覺之所以發生是因為什麼生活在一個知識共同體當中,而且我們無法區分哪些知識是內化了的,哪些根本不在我們的腦袋裡。

我們自以為那些有關事務運行規則的知識是印在自己腦袋裡的,而事實上我們從周遭環境及他人身上獲取了許多。

我們遇到不熟悉的事情,我們會聯繫專業的朋友同事,向他們請教。所以,即使我們“無知”,但只要身邊有人“有知”,我們便會自然而然地拿來使用。

即使身邊沒有人知道,我們早已習慣了上網搜索,享受於互聯網提供給我的“快速知道”和“秒懂”。所以無論是直接使用別人的知識,還是網絡搜索,都會給我們帶來一種錯覺——我們是博學多聞的,這造成了我們無意識地就模糊了自己內化的知識和外界得到的知識的邊界。

當整個世界的知識就在指尖時,我們彷彿真的認為自己博學多聞。

再次,我們如此無知,是怎麼一步步走到今天的?

沒有人能憑一己之力蓋出一座教堂,早出一顆原子彈或一架飛機,讓智人從眾生當中脫穎而出,稱霸地球的並非我們的個人理性,而是無與倫比的群體思考力!

我們生活在一個被知識包圍的世界中,知識體現在我們所做的事情裡,遊走在我們的身體或工作場所內,也同樣存在於他人的身上。

我們在生活中方方面面的需求幾乎都仰仗著別人的專業知識與技能,當我們向他人請教問題時,當我們在百度搜索時,我們就在依賴他人的信息。

儘管人人都一知半解,但由於我們把別人腦袋裡的知識都當成了自己的,變自以為上知天文下知地理。這未必是件壞事,知識的錯覺讓我們不用花大把力氣親力親為的去弄清楚每件事情,日子也能過的一帆風順。

從進化的角度看,人類相當擅長採他人之長為已之用。

最後,摘錄幾個文中的金句:

1、 絕大多數知識無非就是一堆聯結物,是物或人之間的高度相關,而非支離破碎的細枝末節。

2、 人類的大多數決策都是情緒使然和拇指法則的產物,而非理性的分析,我們的這種情緒與經驗或許更適合石器時代的非洲大草原,而對電子時代的都市叢林望塵莫及。

3、 我們無法與技術達成共識,雙方無法建立默契去尋找目標,機器不是合作者,只是一個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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