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影響,企業安排休假、停工停產,需要支付員工多少工資?

我AI數據


我覺的用人企業應該給資本工資,但前提職員必須要起碼在這用人單位至少就職一年,因為用人單位換人的成本代價遠大於付給原職工的工資,


阿陶生活記


之前本來正常的上班時間為正月初七,後來延長到正月初十(2月3號),這會因為疫情的發展推遲到正月十六(2月9號)。

一般公司正常的補助過年帶薪為7天,延長的時間是一般會根據不同企業的情況來制定如何補助和發放工資。一般的話是每天會發基本工資,其餘的一些別的例如崗位工資啊各種補助啊就沒有。

但是絕大多數人因為疫情正在隔離或者是不能按時到崗,這種情況可能在一般公司就沒有基本工資或者補助之類的。

各位在這個時刻要戴口罩,勤洗手,儘量避免外出。

最後想說:加油武漢,加油中國!


白宇宇宇


因疫情影響,企業安排休假,需要支付員工多少工資?這個問題不同企業執行起來可能不一樣,在政策規定的最低標準基礎上,單位可以酌情自行決定。

我曾經做過幾年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說說我對這個問題的認識,大家可以參考。

企業的薪酬待遇通常包括兩部分,一部分為基礎工資,另一部分為績效工資,如果勞動者正常參加工作,這兩部分薪酬應該全部發放。


如果不是勞動者個人原因,導致不能全勤上班,基礎工資可以照常發放,績效工資可以根據業績發放。

從現在的情況看,大部分企業2月中旬將恢復開工,因此影響並不是很大,應該會照常發放工資,對於一些工資和業績掛鉤比較明顯的企業,比如一些計件薪酬的崗位,起碼應該保證勞動者按最低工資標準發放,而且企業要為職工繳納正常的養老保險和其他社會保障。

個別企業如果受疫情影響非常大,員工長時間不能正常上班,或者上班期間不能創造正常的勞動價值,企業可以重新制定薪酬方案,有工會組織的還需要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所以,從這個問題來看,本次疫情延長假期,是政府批准的,不是因為員工個人原因造成的,單位應當正常給員工發放工資,但是,可以適當降低員工的績效薪酬。

比較特殊的情況,如果企業長時間不能正常生產,停工停產期間可以根據勞動合同給員工發放最低生活保障,如果要變更工資待遇,因為涉及員工的切身利益,審議通過,並變更勞動合同。


互金直通車


因疫情影響,企業安排休假、停工停產、需要支付員工多少工資?這是一個比較實在的問題,目前由於全國各地的疫情程度不一,但是防控措施仍然是比較嚴格的,因此企業推遲復工復產,也是在用實際行動支援疫情防控工作。

目前我所在的重慶市,基本上是在2月10日復工復產,目前對返崗的職工都進行了詳細的摸排。比如我所在的企業,每天摸排的信息都是比較詳細的。按照重慶市的規定,在復工復產前,每個企業都要做出詳細的復工復產方案,確保相應的防控物質到位,防控手段到位,防控設備到位,報當地黨委政府批准後,才能正常復產。對於復工的員工也實行分類管理,本地員工如果沒有與疫區人員接觸史的可按時上崗,對湖北籍員工暫緩回重慶,對其他外省市員工回到重慶後需要自覺居家隔離14天。因為我是從四川來到重慶的,所以現在我也是在家自覺進行居家隔離,在網上處理公司的事情。

不管是安排休假也好,停工停產也好,這都是為面對嚴峻的疫情而採取的必要措施,不但單位要理解,員工更要理解。我們作為單位職工,關鍵時候必須聽從當地黨委和政府的指揮,用實際行動來支援全國的疫情防控工作。那麼在單位放假、停工停產期間,目前各地人社部門都在密集發聲,即在因為疫情防控期間職工放假、停工停產的,必須要確保職工工資的發放。大原則就是因為疫情放假、停工停產必須要確保員工工資發放,我想在這種特殊歷史時期,如果還有企業頂風作案,以放假為由剋扣職工工資,不但不得人心,而且也是與當前大形勢背道而馳的,理應受到相應的處罰。

別的企業我不瞭解,但是我所在的企業是非常明確的,因疫情放假,停工停產期間,職工的工資的還是照常發放,這個是非常明確。對於2月10日復工後,對於返崗的職工,工資發放不是問題,對於居家隔離,網上辦公的,當然也是在按照在崗職工標準計發,對於疫情之前已經停工停產,經營不景氣的子公司,還是按照停工停產之前約定的標準發放。

綜上所述,疫情無情人有情,在突發重大公共衛生疫情面前,企業停工停產、放假,是對防控疫情的支持,個人居家隔離、放假在家休息,也是對防控疫情工作的支持。因此,只要我們在放假時、停工停產時嚴格執行各級黨委政府的防控措施,不添亂,不搗亂就算為社會做出了貢獻,所以這期間的工資按照上班時的工資標準發放,這既符合國家政策,同時也是對職工群眾的關心、關懷和鼓勵。


幫兄愛唱歌


實際上,今年發生的疫情太突然,人們都沒有做好準備。

1月26日,國務院發佈通知,將春節假期延長三天至2月2日,2月3日才正式上班。可是,各個省市紛紛啟動了重大突發公共衛生應急事件一級響應。根據《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各級政府可以採取的疫情控制應急措施有:

當地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區域內採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會、影劇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停工、停業、停課;封閉或者封存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公共飲用水源、食品以及相關物品等緊急措施;臨時徵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和設備。

於是很多地區下發緊急通知,要求企業不得早於2月9日前復工。除非是一些涉及保障公共事業運營必須的行業、疫情防控必須的行業群眾生活必須的行業、以及其他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

一些自由職業或者靈活就業者還是有更多的機遇。比如我家一個親戚,趁這個時期跑長途運送蔬菜,收入還是不錯的。當然有風險,我們一直叮囑他注意安全、衛生和健康。

很多企業只能停工、停產安排職工休假。由於職工畢竟是以工資收入為生活的主要來源,為了保護職工的利益,國家在有關法律法規中早就對待崗期間的工資待遇進行了明確。

依據1995年1月1日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佈並實施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非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的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

一般來說,不安排工作待崗工資的標準都是由各省市制定的工資支付條例或者有關規定執行的。

比如《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明確規定:

停工、停產、歇業,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當視同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該工資支付週期內的工資。

其實也就是說,停工的第1個月用人單位還應當支付正常工資待遇。不管勞動合同簽訂的究竟是多少工資,都應當按照正常出勤的工資計算。以避免一些用人單位給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通通寫“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如果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山東省的標準是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勞動者基本生活費(待崗工資),而青島市的標準則是不低於80%。



另外,企業還應當正常為職工繳納著社會保險費,這也是一部分負擔。

為了減輕企業負擔,讓企業不裁員或者少裁員:不少地區允許符合條件的企業緩繳三個月甚至更長時間的社會保險,尤其是在疫情爆發期間,不會因為企業欠繳社會保險費停止職工的社保待遇。青島市甚至出臺了這樣的規定,對於面臨暫時性停產並有望恢復生產,採取有效措施不裁員、少裁員的企業,可給予最高上年度六個月繳納的養老、醫療、工傷、失業保險費50%的返還,包括職工個人部分和企業部分。相當於返還企業三個月的社會保險費。如果按照最低繳費基數每月1200元計算,相當於每人3600元的社會保險費返還。對於很多職工來說,這可是一個月的工資了。這是相當大的支持力度了。當然另外還有一些稅收減免優惠、緩繳優惠、貸款優惠等等,都是為了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如果企業非要解除勞動者,應當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如果沒有提前30日,還要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同時,還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而且將2月份的社會保險費繳納上。除此之外勞動者,還可以享受最長24個月的失業金待遇的。

希望通過國家的各種積極有效的惠企措施,讓企業能夠穩就業、保就業,順利戰勝這次疫情。讓我們大家一起努力,眾志成城,共克時艱,再創輝煌。


暖心人社


這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大家好,我是社保專家思之想之,受到疫情的影響,企業安排休假或者停工停產,需要支付員工多少工資?

安排年休假,應該正常發放工資

按照人社部出臺的意見,不能夠及時復工的話,可以和職工協商優先安排帶薪年休假,或者其他企業的福利假。

所以如果安排職工休帶新年休假,那麼工資是照常發放的,是不能少一分錢的。

北京人社局指出,對於因疫情未及時返京復工的職工,企業可以優先考慮安排職工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停工停產沒超過一個月,照發工資

如果說企業停工停產了,那麼停工停產期間,職工的工資怎麼發呢?

人社部明確,在受疫情影響的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對用完各類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指導企業參照國家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職工協商,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

所謂一個工資支付週期,一般指的是一個月,因為大多數公司都是按月發放工資。

如果說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月以內,那麼應該正常給職工發放工資。

如果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按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

各地生活費標準不盡一致,一般是與當地最低工資掛鉤。

舉個例子,北京規定,待崗期間,企業應當按照不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基本生活費。

廣東規定,企業沒有安排職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職工生活費。

當然,企業如果經營十分困難了,工資都發不出來了,可以和職工協商延遲發放工資。

那麼國家當然是不希望公司裁員的,如果企業經營困難,那麼也是可以根據供協商採取調整薪酬等方式來穩定崗位。

也就是說,企業還可以和職工協商下調工資,這也是迫不得已的事情。

總而言之,受到疫情的影響,企業應該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當然,職工也應該體諒一下,在互相協商的基礎上,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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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之想之


理性上來講,企業當然需要足額、準時、支付員工的工資!但現在疫情的影響還是很大的,很多企業已經處於生死邊緣了,格外需要員工諒解企業的難處,這時候如果企業打擦邊球,僅僅支付員工基礎工資,也是可以理解的,畢竟企業是真的困難!


換句話說,目前是一個非常特殊的時期,特殊就特殊在很多既定的標準和規定可能是不需要遵守的。管理上有個詞叫做“事急從權”;管理者有個詞叫做“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這個時候,還非要嚴格按照條條框框,仔細摳每一個細小的規定,沒有意義!


在現在這種情況下,我覺得還是別拿各種本本和細小規定進行研究了。這段特殊時期,不論是企業還是員工,都應該“相互諒解”,企業要諒解員工沒有收入來源的生活艱難,員工也要體諒企業沒有生意來源的生存艱辛。


互相諒解體現在:

1、企業應當支付員工疫情期間的工資

很多員工的生活是很艱難的,每個月的房貸是要還的,每天的吃喝拉撒都是需要錢的,手裡的存款真的是沒有的。如果企業藉著“疫情影響,停工停產”就不支付員工的工資,有些員工真的就無法生活了!


有些企業其實受本次疫情的影響並不大,卻對員工四處鼓吹“公司目前很困難”,然後用各種名義剋扣員工應得的工資,這是非常不道德的做法,同時也是違反規定的做法!


2、員工應當理解企業的薪資支付困難

有相當數量的企業,受本次疫情的影響還是很大的,因為疫情直接切斷了營業收入。而這些企業的現金流大部分都是來自營業收入,沒有了營業收入,對那些現金流不太充足的企業,這波疫情是相當致命的,發佈出來工資是很正常的。


在這種情況下,員工也應當理解企業的難處,接受企業做出的“取消獎金、降低薪資”甚至“延緩發放”的做法,與企業共渡難關!


很多人可能會說我這個回答就是和稀泥,但我想說的是,雪崩發生的時候,沒有一個雪花是能夠躲過去的。現在企業和員工必須相互體諒,企業儘量做到按時足額髮放工資,員工儘量理解企業做出的“控制成本、削減工資”的決策。


最後,我要說的,就是從來理論上來說,即使有疫情的影響,企業也是應當及時、足額支付員工的工資的,只不過如果企業有些瑕疵,員工也應該有包容之心。非常時期,需要是相互體諒,共渡難關,不要成為壓垮對方的最後一根稻草!除了那些“地主家有餘糧的企業”,沒有哪個企業的現金流非常寬裕,當然員工也真的很需要現金!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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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疫情對於企業的經營確實帶去了不少的影響,當然作為一個人力資源從業者最關心的仍然是員工的工資如何支付的問題;作為員工來說關心的也是自己的工資收支問題。

疫情雖然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是對於企業正常復工來說仍然有一些困難,有些企業是分批付工,有些企業呢是遠程協助辦公,也有一些企業呢,是安排員工停工停產,在這幾種情況下工資給付都是不相同的。具體如何支付也是需要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下發的文件,結合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文件以及勞動法律法規參照執行,以下我們詳細說明:

如果是由於企業的原因造成員工休假停工停產的這種情況,那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應當按照和勞動者勞動合同規約定的標準支付其工資。如果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如果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企業應當發放的生活費是由各地方具體的政策規定執行的,一般情況下都是支付的為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或者是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或者80%左右,也就是說企業在停工停產期間也是要發放員工的工資的,只是發放的標準與約定的標準會略有不同。

當然在這個期間也需要注意一個問題,如果單位安排員工休的是正常的工作日,那麼則是按照以上的標準去執行。如果員工休假休的是帶薪年假或者是產假、婚假等一些帶薪的假期,那麼這期間的工資也是要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額去發放的。

當然在這種情況下,很多人會說因為疫情的影響,一些中小企業是否可以發的出工資都成了問題,也就是說企業的生存都成了問題,這的確也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而且也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對於這種問題相關的部門裡也是出臺了一系列的優惠政策,比如北京市出臺了穩崗補貼的申領,為的是降低企業的裁員率,保障職工的正常工作;北京市還倡導房東為企業減免租金,對於減免租金的房東給予相應的補貼;當然北京市還有對於一些中小型企業的發展也出臺了一系列金融支持的政策,以及個人所得稅的減免優惠政策。

再回到提出的問題本身上面,停工停產期間的也是要按照情況去發放員工的工資的,情況不同,發放工資的標準也不同,並且所處的城市不同,具體政策規定也是不盡相同的,但也是大同小異的,具體參照以上條例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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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簿杏豆


按照國家現行規定(具體各個地方會有所差別),因疫情影響未及時復工的,企業可以優先安排職工休年假,並且享有與平時正常工作時相同的工資待遇。職工未復工時間較長的(也可以理解為企業停工的),雙方可以協商可安排職工待崗,待崗期間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70%。當然,在企業停工的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30天),職工享有平時的工資待遇,超30日的,職工未提供勞動的,企業應給予待崗職工基本生活費,一般為最低工資的70-80%。(2019年北京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200元)


HR耀哥


日前即是全國人民共抗冠狀病毒的危急時期,然而對於這次由武漢影起的新型冠狀肺炎病毒己經慢延到全國三十多個省,因此對我們國家的經濟損失己經造成了很大損失。

尤其是對本該在正月初七全面復工,但是確沒有能夠復工,而今天己經是正月十四啦,但是尤其是我們國家以及全國的醫務工作者,包括人民解放軍軍醫,還有我們的防疫科研所派出的多名專家,她們為了搶救所有的患者,奔赴在第一線,而連續作戰,尤其是武漢疫情較為嚴重。

哪麼為什麼會影響到全國各個地,只因為新型冠狀肺炎病毒即是通過人傳人的一種感染,所以說對各企業即需延遲復工時間,至於對全國而言,主要還是要看各省對疫情控制的情況而定,即使復工也不得早於正月十六:24點前。還有即要做好一切防疫的準備,首先必須要戴口罩,必須接受測溫,當然哪,由於企業因疫情的影響,需要你繼續休息,工資問題,對你不必多考慮,相信國家及政府總會出臺一個具體的文件,該怎麼樣進行發放,就會按照各省市縣的政策給予發放!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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