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保障社会疫情防控,慈溪法院出台司法保障意见


服务保障社会疫情防控,慈溪法院出台司法保障意见


慈溪市人民法院

关于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提供司法保障的十条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宁波市委、慈溪市委及上级法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以及省高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找准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社会安全稳定工作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坚决贯彻各项决策部署,突出政治担当落实依法防控责任。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紧迫性、严峻性,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突出慈溪法院全体干警的政治担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宁波市委、慈溪市委及上级法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配合做好政府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以主动担当精神切实发挥审执职能,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二、构建全方位线上诉讼服务,助力疫情防控时期“一次都不跑”。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加强线上办案,推进移动微法院、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ODR)、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等平台的深度应用,健全和完善“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送达、网上调解、网上审理、网上执行”一体式线上诉讼服务,同步推进线上诉讼配套设施改造升级,全方位提升线上诉讼服务能力水平。


三、充分展现刑事审判职能,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平安稳定。依法严惩利用疫情危害公共安全和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严惩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行为,严惩借机造谣传谣、暴力伤医等犯罪行为,严惩妨害公务和失职渎职等犯罪行为,依法快审快判、形成强大震慑,切实保障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四、加大民商事纠纷化解力度,依法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综合考虑慈溪疫情防控形势及管制规定,强化调解力度,倡导当事双方互谅互让、共度时艰。加强对因疫情防控引发的各类民商事纠纷研判,成立专项纠纷研判化解小组,妥善审理因疫情影响、企业减负、延迟复工、病情医治、餐饮服务等引发的涉融资借款、劳动争议、医疗损害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各类纠纷。当事人主张根据疫情原因适用诉讼时效中止、延长申请执行期限的,及时依法审查。


五、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推动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依法支持慈溪各行政机关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联动惩处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哄抬物价、编造散布不实信息、违反临时管制等违法行为。对因疫情防控行政行为而引起的行政争议,引导相关当事人合理主张诉求,从疫情防控大局出发,保障慈溪各行政机关依法开展防控工作。


六、突出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全力支持社会共同抗击肺炎疫情。主动排查疫情防控物资供应的被执行企业或其他主体,在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因时因事积极主动采取信用修复、屏蔽失信、解除限高、暂缓执行等司法举措。合理选择执行财产,对明确用于疫情防控的资金和物资,不得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划拨等财产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七、主动展现司法能动作为,帮助企业渡过疫情防控时期困境。

发挥“民营经济司法服务保障中心”作用,依法并重保障金融债权和企业生存发展。依法支持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差异化优惠金融服务、开展融资性保险等支持疫情防控的各项政策措施。对生产经营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因到期还贷困难而引发的金融纠纷案件,依法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努力促使银企和解。对涉诉的疫情防控医疗机构及疫情防控急需物资供应企业特事特办,开辟绿色司法通道,注重保障疫情防控参与机构的正常运转。


八、有效发挥“网格法官”作用,助力基层治理缓解一线防控压力。进一步突显“网格法官”联系基层优势,主动对接所属网格,及时为村(社区)等疫情防控一线提供法律支持,重点关注疫情防控时期基层矛盾化解需求,及时做好各类矛盾纠纷调处指导工作,为基层减轻治理压力。做好网格内疫情防控相关舆论引导,主动澄清各类谣言,坚决制止抵制各类不实信息,提高村民对虚假信息的辨别能力,保障防控期间基层治理有序稳定。


九、全力配合参与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战役贡献法院力量。坚决执行全市疫情防控小组各项工作要求,切实贯彻疫情报告制度,在全面做好法院机关内部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法院系统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扬不畏艰险、无私奉献的精神,及时根据要求抽调法院干警,积极参与属地街道(乡镇)、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开展的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各项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战役贡献法院力量。


十、加强防控工作法治宣传,营造全民守法共抗疫情良好氛围。加强科普宣传和法治宣传,充分利用新媒体,积极宣传党中央、省委、宁波市委、慈溪市委及上级法院关于疫情的部署要求。重点宣传故意隐瞒密切接触史、恶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借机造谣传谣、利用疫情危害公共安全和市场秩序、暴力伤医等违反疫情防控行为的社会危害和法律后果,通过以案释法、法律推送、法官解读等方式,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慈溪市人民法院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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