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坪发布6号通告:对外来车辆和人员进行劝返

南充市高坪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对外来车辆和人员进行劝返的通告

(第6号)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断疫情传播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四川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有关要求,经高坪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对非南充籍车辆和人员及航空进港旅客一律劝返。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非南充籍车辆、人员及航空进港旅客一律劝返;确因特殊原因需进入我区的,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主动接受检查实名登记,并在指定地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食宿费用自理),且按照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配合工作。对拒绝接受定点医学观察隔离的,执法机关将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强制执行。


二、乘坐南充籍车辆且实际在南充工作生活的人员,乘坐外地车辆且实际在南充工作生活的南充籍人员,持有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明等有效证件的,原则上不劝返,但必须主动接受检查登记;对发热等体温异常人员所在车辆及人员实施定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对拒不接受的,按第一条相关规定处理。


三、对保障疫情防控物资、生活物资的车辆及驾驶人员,实行“专车专证专人”制度,车辆按相关规定路线行驶,不得搭乘无关人员;驾驶人员不得随意流动,自觉落实防护措施。


四、全区私家车辆尽量减少外出,严禁从事非法营运,否则按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惩处。


五、所有车辆及人员应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疫情防控站点的引导、检查和管理,并自觉遵守本通告内容。


特此通告。


南充市高坪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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