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家裡分了200萬有一兒一女,女兒說要平分兒子不願意,咋辦?

春回大地生


根據實際情況來吧,按照我們農村的規矩,姑娘是沒有份的,那麼養老大頭也是兒子們承擔。實際情況無法預料。不可能兒子得財產姑娘養父母的老,會被人說閒話的。姑娘在養老方面儘自己的能力和孝心。那些主張平分的,先想想自己遇到這種情況怎麼樣處理吧,分配財產有兒子有姑娘,絕對是兒子佔大頭或者全部。兒子結婚要彩禮,姑娘出嫁婆家要求了嗎?那些說姑娘出嫁怕在婆家沒地位的,那都是自作孽。我再補充一點,還要根據兒女的家庭條件,如果女兒家條件太差,父女適當補貼分一點。其次,兒子姑娘家裡養孩子的情況也是考慮的因素,比如,兒子又是養的兒子,那麼,200萬大頭給兒子或者直接寫遺囑孫子繼承,還真沒姑娘什麼事。多想以後吧,誰知道以後家中男孩結婚又是什麼條件,不為本家族積累財富,更待何時?


高談棉花


我家一共兩個女兒:我和我姐。爸爸突然離世,他的全部財產我都放棄繼承權。因為他在的時候讓姐夫入贅我家,日常生活裡也從不幫我,尤其錢的方面。所以,雖然沒有遺囑,我尊重他的意思,啥也不要,不掙不搶,全部簽字放棄權利。另外,老媽的贍養也不由我負責。後來姐姐給我十萬。再後來,老媽說把她名下的一套房子給我一半。我使勁推脫,怕她不好在姐姐那裡過日子,老媽表示不擔心,讓我務必收下。

我只是長期帝都工作的教師,北漂一枚。離異了,身邊也沒人照應,經濟條件不算差,但離理想的生活品質相差太遠。不貪慕財富,選擇自食其力,只是為了老媽寧靜的餘生吧,為了和老爸爭這口氣吧,為了保存一丟丟的骨氣吧……


Nana205846550


不管是兒子還是女兒,父母還在,就不應該把錢都分了。

家裡突然得了一筆意外之財,適當的貼補孩子一部分就可以了,千萬不要連養老的錢都不給自己留。

我們村一個老太太,兩個兒子。老伴兒死後,她就把家裡的錢分給了兩個兒子。老太太很勤快也很能幹,照顧孩子做家務,剛開始跟著兩個兒子家過得還不錯。

可現在老太太腦血栓後沒勞動能力了,苦日子也就開始了。老太太在兩個兒子家輪流住一家一個月。還差一天的時候,大兒子去小兒子所在的城市辦事兒,順便把母親接了回來。回來之後大兒媳婦那個鬧騰。老太太就被嫌棄到這個地步!

老太太最後悔的就是不應該把錢都分了吧!人還活著,錢還是在自個兒手裡最踏實,誰對你好,死後就留給誰多點兒。

千萬不能人還在,錢沒了,還是被自己提前打發出去的。


貓眼人生


我是一個女兒,也是一個出嫁了的姑娘,看到樓主的觀點,在此我簡單的闡述個人的想法,對不對只是我個人想法,不喜勿噴啊[呲牙]。第一,從法律的層面來說,繼承法兒女是平等的,從今後贍養老人來說,兒女也是一樣的。第二,從世俗中來說,作為我是不會主動開口來分錢的,除非我的戶口還在孃家(拆遷按人頭份額計算),當然不是我有錢,我們的條件也就是一個基層的工薪階層的水平,一旦開口去要,性質就變了,孃家父母是否存在重男輕女的思想,兄弟是否願意等問題,我不想因為錢而對親情感到寒心。父母願意給多少都是情分,將來我會用之與父母。不願意給也莫怪,咱靠的是自己,同樣將來在出錢出力上,我更願意出力,因為我沒受經濟恩惠。



依荷聽雨ze


按法律來說,女兒與兒子享有同等的權利。按傳統來說,財產是不分給女兒的。這是因為女兒出嫁了以後,就是婆家的人了,生養的孩子也是婆家的人。孫子與外孫有區別嗎?區別是很明顯的,外孫前面有個外字,就是外人的孫子。財產分給女兒,客觀上就是分給外人了。財產是私有的,做父母的,當然想留給自家子孫,而不是外人的子孫。當然了,如果財產不分給女兒,那麼,兒媳婦也不能向孃家要財產,這樣才公平合理。

這樣的傳統財產繼承製度,看起來很不合理,但傳統也不是隨便亂來的,必定有其合理性的一面。存在就是合理麼。古代有錢人家嫁女兒,會給大量的嫁妝,甚至會用土地做嫁妝。父母死了,女兒是不會來分財產的,因為已經給嫁妝了。至於窮人家,土地給不起,給點嫁妝就已經很可以了。

現在不一樣了,我們中國人富裕起來了,做父母兄弟姐妹的,也就不大計較財產分多分少了。女兒家日子好過的話,也就不來分了。當然了,有些人家經濟實力比較差,還是不肯給女兒分財產的。

總之,傳統上為什麼不分財產給女兒呢?原因就是,分財產給女兒等於分給女婿,而女婿是外人,誰會願意把財產傳給外人呢?

幾千年來,中國都是家族繼承製度,而沒有女婿繼承製度。皇帝總是把皇位傳給兒子,再不濟也是傳給兄弟,沒有傳給女婿的道理。

結合今天來說,我覺得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沒有標準答案。兒子不肯分,女兒要來分,其實都有道理,都是有依據的。主要是要根據兒子女兒各家的經濟情況來定。如果女兒經濟實力過得去,就不來分了,反之就要來分,也是合理的。以我家來說,我姐姐沒有分到什麼父母財產,父母早就把房子分給我們四兄弟了,當時我姐姐還沒有嫁人。除了房子,也沒有什麼錢好分,三十多年前,哪有錢啊。後來父母臨終前,都是我姐姐來照顧的。我們做兒子的,都沒有細心,坐不住。

至於我老婆娘家,三姐妹也不會跟她們的弟弟搶財產。不是說三姐妹經濟條件有多麼好,主要原因是她們不願意跟弟弟搶財產。姐弟情深,不論有多少財產,都不會去搶的。當然,我岳父岳母也不會願意分財產給女兒的,他們只想把財產留給他們的心肝寶貝孫子。老人的這個心願,四個子女都會執行的。


中國傳統文化之道


不分不合適,但是如果平分更不合適,照顧父母這方面來說,女兒怎麼也趕不上兒子,不是能力和態度的問題,而是現狀,女兒怎麼也做不到讓父母一年365天住自己家吧,父母住院,永遠都是兒子出大頭吧。

如果要分個人感覺可以三分法,兒子,女兒,兒媳三等分,分完後三人共同享有平等照顧父母的責任。這樣兒子一家可以分2/3,女兒分孃家的1/3,婆家的1/3,也是2/3。

但是鑑於讓女兒享有平等照顧父母的責任不現實,所以也可以採取四分法,兒子,女兒,兒媳,父母四等分,父母1/4的財產用於養老,誰照顧父母,誰分這1/4。


第七記憶


拆遷家裡分了200萬有一兒一女,女兒說要平分兒子不願意,咋辦?

看到這樣的消息,就氣不打一處來。家庭房子拆遷,與兒女有什麼關係,難道房產都是兒女建造的嗎?是他們靠實力創造的嗎?憑什麼要他們來考慮分配?他們憑什麼該給誰不該給誰?

房產是父母創造的,拆遷款也自然歸父母,兒女自然也只能聽從父母的分配。父母願意現在就分,就現在分,誰分多少,父母說了算。如果父母現在不想分,兒女就不該有任何說法,就不要你多他少的。

事實上,看到這樣的兒女,父母應當把錢看得更緊一些,切不要先分了。因為,一旦分了,按照兒女的行為,到時候誰贍養父母,肯定是你推我、我推你。只有把錢緊緊抓好在手上,才能倒逼他們將來不把自己拋一邊。如果不盡孝,就寧可捐了,也不要給他們。

一個會為了拆遷款爭來爭去的兒女,好不到哪裡的。


譚浩俊


如果房主是你,拆遷款理應歸你,鬧不懂為何要急於分錢呢?你還活著,難道你不需要生活費用了嗎?

聰明的辦法是在你還活著的時候,這200萬你自己握在手裡,兒女都不給。一旦你把錢分給他們了,你將兩手空空,很被動!等到你老病無用時,只能看兒女的臉色過活了!你問題中說“女兒說要平分兒子不願意”,可見你這兒子是很自私的,且女兒對這筆錢也是很在意的!你無論怎麼分都會得罪其中一個,等到你病了需要人伺候或平攤醫藥費時,估計就熱鬧了!我的建議是不分,你把錢握自己手裡,看誰孝順你,以後這筆就歸誰!

再給你講講法律上的問題,法律規定女兒和兒子一樣,有同等繼承父母財產的權力!當然,父母的財產首先應以父母生前的遺囑為準,即父母對遺產的處置意願放第一位,也就是說,即使你把財產捐了,你的兒女也無權干涉!如果無生前遺囑,兒女將依繼承法繼承!

總之,兒子和女兒都是你的骨肉,不要偏向任何一方,除了一方確實比另一方更孝順你,否則,別傻了,多為自己留條路吧!你若有退休金尚可,不然你把錢都分給了兒女,他們如不孝,以後你可能會很慘的!


死就死唄誰人不死


這兩百萬是父母的,不是遺產,所以,子女不能有什麼異議,就看父母的意思,父母喜歡兒子200萬都給兒子也沒問題,父母喜歡女兒,200萬都給女兒也說得通。而且父母只是拆了老房子,還得買新房子住,還要裝修,買家電,5線城市也要100萬,剩下的屬於父母,和你們兒子女兒沒關係,你們想花錢自己賺去!


虛竹820309


看到你們評論都啥狗皮膏藥,都沒有說到點子上。首先拆遷款是房屋等等加上人頭形成的,如果發問者是父母,我本著做父母的角度來幫你分分絕對公平;你首先得自己有房子住,不然你跟兒女住那是鐵定要不得的,問題大家都懂要規避;然後自己肯定要留些錢,不要信啥老了他們給你養老這話,這話是沒錯,但是他們要那時候沒能力,估計你的喝西北風,你兜裡的那筆錢是你自己自給自足,留著備用的,然後再講給兒女。總結:說白了,要分錢,可以,最多把他們的人頭費給他們,穩得住的子女,會去買房為以後著想,穩不住的會去買奢侈品,就怕這些亂花錢,去買車,虛榮,錢全花這上邊去了,完了後看他們上不上進,不上進就每月給點生活費,家裡住也可以,上進可以支援一點點,混好了可以拉一下兄弟姐妹,自己留著不代表自私,這是想的遠[酷拽],要未雨綢繆,兒子要開公司搞啥亂七八糟的玩意兒,千萬別給,不是大戶人家,燒不起,可以給點兒,不能超過一定數,除非他能腳踏實地給你說清楚他要做的買賣全部方案,不然一看就是瞎搞,錢一定自己掌握大部分,除非你家很有錢,千萬資產[酷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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