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碣:未回莞湖北務工人員每人補助1000元

2月9日,《石碣鎮關於支持企業共克時艱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有關措施》(下稱《措施》)出臺,對2月29日以後回石碣的湖北務工人員發放補助,一次性每人共發放1000元補助。

為全力支持企業復工復產,與轄區企業共克時艱,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措施》規定,石碣鎮屬資產物業,對配合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承租企業 實行復工期免收2個月租金;村(社區)集體資產物業。要求對配合政府做好疫情防控 工作的承租企業實行減半徵收2個月租金;其他鎮 內企業、出租屋業主及其他權屬物業,倡導參照上述減免政策,由 出租方和承租方自行商定減免優惠。

為加強對湖北籍務工人員的關愛,適當延遲上班時間,現對延遲迴石碣的湖北務工人員實行補助。《措施》規定,對2020年2月29日24時以後回石碣的湖北務工人員發放補助(不包括提前回石碣或中途折返)。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50元,從2月10日至2月29日共二十天,每人共發放1000元補助,一次性發放。受補助人員在石碣鎮作、生活、居住半年以上(憑有效證明);春節前離開石碣於2020年2月29日24時後返回石碣。

全媒體記者 付碧強 袁健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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