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村女婿能占用老丈人的耕田吗?

用户13643895064


这种事情也可以,就看你和当地村民怎么沟通啊?大队干部,小队干部,小队的成员



绿豆作者


我是九零年的人。我爸结婚的时候家里没有什么钱。那时候我外公曾经给当地的地主当过管家。后来,打地主的时候,地主跑国外去了。地主给我外公留了点钱。据听说应该有几万块吧。我爸兄弟四个姊妹四个。家里实在是穷的可以。我妈嫁过来两年了,我出生几个月。我外公稍微有点钱,就在他家里面给我妈还有我弄了块地。每到农忙我爸和我妈就回外公家里去种地,一直种了差不多有八九年。现在来看跑那么远过去种那块地当然不值得,但是在当时,那是家里相当重要的口粮。

说外村的女婿能不能占用老丈人家的地?我觉得完全可以。楼主提出的问题,这个老丈人给女婿一块宅基地,条件是需要女婿给他养老送终。这个情况要分开看。如果这个老丈人本来就有儿子,按我们农村的规矩上来说。儿子养老占大头。女婿可以搭把手,生活上可以照顾。但没有把养老责任全给女婿的道理。说拿一块地来作为交换条件。那我觉得这个老丈人真的是太可以了。

另一个情况是老丈人没有儿子。这个就不用多说了。就算老丈人不给他这块宅基地,养老送终的事情也是他的

也有可能地方不同,风俗不同,我也听说过我国北方有些地区。都是女婿给老丈人丈母娘养老的。儿子不给父母养老,反正我听了觉得不可思议。







农村刘二胖


再穷不耕丈人田《再穷不耕丈人田》这句话的俗语原句为《再穷不耕丈人田,在饿不进萝卜园》 在穷不耕丈人田:这句话的意思是一个在穷也不能去种自家老丈人的地。为什么这么说呢?这其实和古时候《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种观念有着非常大的关系。在以前人们看来,女儿嫁出去了就是《外人》了,而地是自己儿子才能继承的财产,所以一旦女婿种了老丈人的田地,更是老丈人以为女婿没出息,对女婿的一种可怜。 所以一般的男人再穷都不会种老丈人田。 但是这些古语都被当下时代的独生子女推翻了,老丈人财产都是女儿的,是女儿的当然也是女婿的……


刘小涵


首先是不管是谁的耕用土地,根据现在的国家法律土地法,农用耕地是不允许做建筑用地的,更不允许建居住用房!

移民做了上门女婿证明户口已经落在他老丈人村里了,这说明你现在就是属于这个村里的一员,也有土地分配权了应该有属于自己的土地了。当地政府也给分配了宅基地建房子,你没有建房子不知道什么原因反而把宅基地给卖了。

你现在没有自己的房子,老丈人用自己的田地给你建房子作为赡养的交换条件。不管你赡不赡养老丈人,你老丈人也没有权力把他的土地给你建房子,你也没有权力在任何的耕用土地上建房子。在一个就算没有土地作为交易,你也应该赡养你老丈人,这是你应尽的义务在法律上是认可的!


海边小乔


你好,我以一个农村人按照农村的习俗和一点点的法律知识回答一下你的问题。

在农村上门女婿是可以继承老丈人的遗产的,前提条件是赡养了老人并且送终。

再者农村实行了一户一宅基并确权了以后属于老人的遗产,所以可以继承的,但是你提问说是老人已经把原有的宅基卖了,在稻田里建了一处房子,这本身就不合法,你想能继承吗。

再说一下老人的责任田,如果是上门女婿,不管合法不合法,自然是可以使用的,不但可以使用而且继承也是没人说什么的,但是前提是责任田上不能建不动产,这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说不是上门女婿的话,那老丈人的地在老丈人死后是要充公的,因为责任田属于村集体,至于老人生前的遗产,集体是不参与的,一般来说,老人死后谁给养老送终谁得到老人遗产。

总而言之,农村的规矩,谁赡养谁继承!!!!



我是胜利哥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我认为看是什么情况?首先女婿占用娘家的土地要满足几个条件,第一女方家的没有男丁第二:是独生子女第三需要经过老丈人的同意才行的,一般的话满足这几个条件是可以继承娘家人土地和财产!但是现在的国家政策随时都会有变动老一代的土地现在已经30多年没有变更土地了如果一旦土地变更您所继承的娘家土地就会无偿的被政府部门所收回,这个时候就没有权利要求政府给与批地和其它补住了!。。还有一个特别的上门女婿如果是上门女婿,不管合法不合法,自然是可以使用的,不但可以使用而且继承也是没人说什么的,但是前提是责任田上不能建不动产,这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说不是上门女婿的话,那老丈人的地在老丈人死后是要充公的,因为责任田属于村集体,至于老人生前的遗产,集体是不参与的,一般来说,老人死后谁给养老送终谁得到老人遗产。希望能帮到您





执着的门窗人


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

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可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农村叶老三


不能,除非老婆是70后,赶上集体分配得到的一亩田,女婿只能占用那亩田。如果是超生子女,或者是80,90…等。不能得到分配的田,不管女婿是外村,内村,都不能占用老丈人的耕田。


侗乡阿郎72256316


不能,但是如果你岳父同意的话,你可以使用,你没有占有权。


枫叶39681270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俗话说一个女婿半个儿。至于女婿能否侵占就看你怎么理解了,对吧?如果他侵占的土地或者其他资源的话,能给予丈老丈人家有所帮助的话,换一种方式那也是可以的。你如果分的太清的话,搞得两家人关系不太好。你再多的钱也没用。家和万事兴是最好的方式。以上回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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